(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略)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以高耗能为主的产业结构调(略)进展缓慢问题(略)改落实情况,目前该问题已严格对照(略)改标准,按照(略)改方案要求落实全部(略)改措施、实现(略)改目标,现对问题(略)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略)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以高耗能为主的产业结构调(略)进展缓慢”。
(略)改目标:逐步调(略)能源结构,降低高能耗行业比重。
(略)改措施:
1.加大绿色能源供应能力,指导督促已建成风电、集中式地面光伏、(略)布式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运营管理。加快推进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略)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作用。
2.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对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节能监察。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节能降碳。
3.严格把关新上“两高”项目,严格落实项目“两高”论证、煤耗、能耗减量替代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4.积极做好(略)级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工作,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专题培训班,加强绿色制造企业的重大技术、典型模式、标志性产品等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
主体责任单位:(略)发(略)
牵头验收单位:(略)发展和改革委((略)国动办)
配合验收单位:常(略)
(略)改完成情况:
1.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略)新能源装机(略)千瓦,其中,光伏装机(略)千瓦,风电装机5(略)千瓦,生物质装机1(略)千瓦。
2.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节能监察工作。积(略)级节能主管部门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略)存量项目能效水平情况摸底。
3.实施窗口提示和项目论证,严把项目“准入关”实行窗口提示。对《(略)“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实施节能审查(略)提示,项目单位在提出立项申请时,需(略)投资(略)中按要求填报是否属于“两高”行业,是否属于涉煤项目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相关信息,根据填报信息核实项目类别,对属于“两高”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论证和节能审查相关工作。在“两高”项目履行各项审批手续前,督促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认真(略)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
4.严格控制项目审批。按照《(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新建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略)吨标准煤以上,不足(略)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电力消耗(略)千瓦时以上的项目,(略)发改委进行节能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略)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年电力消耗量(略)千瓦时以上的项目,(略)发改委进行节能审查。
5.积极开展绿色制造创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认真宣传绿色发展理念,营造企业绿色发展的氛围,(略)年推荐湖南津山(略)公(略)级绿色工厂,(略)、湖南(略)公司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
以上(略)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略)发(略)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受理部门:(略)发(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n: right; text-indent: 2em">(略)发(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