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略)〕7号)、《(略)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略)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集合时间:(略)年(略)月(略)日8:(略)
集合地址:(略)2栋)
考生按集合时间提前(略)钟入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集合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略)(或有效期内临时(略))原件、个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略)〕(略)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略)〕(略)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生在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略):(略)以后不得进食,(略):(略)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四)请参加体检考生认真仔细阅读并理解体检标准相关文件,做好体检准备工作。
(五)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在(略)日内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略)日内(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工作(略)组织实施,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请体检对象保持通讯畅通。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集合地点(略)域不准个人驾车、乘车进入,不得带陪同人员进入。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略)号)处理。体检项目全部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略)域。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主动告知体检医生。若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必须提前(略)联系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略)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三、考察有关事项
考察工作(略)统筹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工作于(略)年(略)月下旬进行,具体事宜由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考生如有咨询事项,请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考察注意事项:
(一)考察主要采取到所在(略)、居住地)实地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进行。
(二)考生要对照考察内容及要求,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提前准备个人自传((略)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2)、无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记录(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三)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需要递补的,(略)同意后,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略)到低(略)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附件:(略)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略)人力资源和(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