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略)烟草制品(略)售(略)规定的合理性、科学性,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略)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略)决定对《(略)烟草制品(略)售(略)规定(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略)烟草制品(略)售(略)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1.听证时间:(略)年(略)月(略)日(星期三)上午9时
2.听证地点:(略)会议室(详细地址:(略)-indent:(略)px;line-height:(略)px">3.如有变动另行向参加人员书面通知。
三、(略)参会时间、方式和要求
1.(略)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2.(略)方式:凡参加听证会的须(略)提出书面申请,可采用(略)或信函(略)的方式((略)表见附件),以收到(略)表为准。(略)信函寄(略)(地址:(略)
3.(略)要求:(略)人应年满(略)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表达意志、语言表达能力良好。在申请时须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职业、有效(略)号码、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代表身份等信息。听证会代表一经被选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1.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由卷烟(略)售持证户代表、申请从事烟草专卖(略)售业务代表、消费者代表自愿(略),(略)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消协代表等参加的方式产生。
2.鉴于涉及人员众(略),届(略)将根据(略)先后顺序,并结合(略)人的代表性,在(略)人员中产生卷烟(略)售户代表(略)名、消费者代表5名、申请人代表2名。(略)不足时,(略)邀请产生。
3.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le="text-indent:(略)px;line-height:(略)px">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略)表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