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略)域近视防控体系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近视防控基地项目,共同推进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标
通过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的近视防控基地,(略)合资源,形成“预防-筛查-干预-管理”一体化服务模式,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提升视力健康水平。
二、申报主体
具备相关资质的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疗机构;
三、申报条件
1.资质要求:依法(略),具备医疗相关资质;
2.设施设备:具备视力筛查、健康宣教、干预治疗等基础条件;
3.专业能力:拥有眼科、视光、公共卫生等专业人员;
4.公益属性:承诺对中小学生提供免费近视筛查服务;
5.就近原则:申报单位(略)域内优先;
6.申报承诺:承诺视力筛查数据不得用作商业化用途。
四、基地职责
1.开展近视防控科普宣传与健康教育;
2.组织定期视力筛查,建立视力健康档案;
3.提供科学干预措施(如用眼指导、视觉训练等);
4.配合教育部门完成数据上报与效果评估。
五、考核管理
1.考核方式:采取日常抽查、年度检查、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内容:
(1)服务质量:筛查操作的规范性、数据准确性、干预措施的科学性、宣教活动的实效性、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有效性;
(2)服务数量:年度筛查覆盖率、建档率、科普活动场次及覆盖面等承诺目标的完成情况;
(3)档案管理:视力健康档案的完(略)性、(略)率及数据上报的及时性;
(4)社(略)、学生及家长的满意度反馈;
(5)公益履行:免费筛查服务、公益性活动等承诺的落实情况。
3.结果应用:对考核合格的基地,优先续签服务协议;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取消“(略)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基地”称号并终止协议。
六、申报流程
1.提交材料:请根据附件2填写《(略)近视防控基地项目申报书》(附件1),附机构资质、实施方案等,以密封件形式上交;
2.评审公示: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入选名单;
3.挂牌运行:通过认定的基地签署协议并挂牌,开展服务。
七、支持政策
授予“(略)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基地”称号。
八、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略)年 (略)月(略)日
结果公布:(略)年(略)月(略)日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地(略)江(略))
附件1:《(略)近视防控基地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近视防控基地建设标准(参考) .docx
附件3:承诺书(参考).docx
鸠(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