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采购与招标网_招标信息发布_元博采购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关于网站升级改版的通知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采购与招标网的关注和支持。基于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更为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水平,我平台近期对网站系统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推出以元博网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旗下产品“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关系圈”“元博网大数据”业务覆盖整个招投标产业链,为市场各方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需求提供一站式的整体解决方案。

新网站已于2021年1月20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原“采购与招标网” 会保持并行,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如有任何问题、意见请拨打400热线,我们将一如既往竭诚为您服务!

热线 400-006-66551业务咨询2发布信息7售后服务

二十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专注业务,成就客户”的发展理念,用匠心创造价值,让信息连接未来。

我们的使命是:让天下没有难中的标。

祝商祺!

采购与招标网

2021年01月25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2025)粤1971破119号东莞市盈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2025)粤1971破119号东莞市盈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广东   2025-10-16
招标编号:立即查看开标时间:立即查看
招标人:立即查看标讯类别:立即查看
资金来源:立即查看招标代理:立即查看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免费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的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同时提供 标书代写信用评级ISO证书办理大数据等服务)
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5-10-16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5)粤1971破119号东莞市盈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盈力(略)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文件(略)珠光破管字(略)各(略)作出((略))粤(略)破申(略)号民(略)(以下简称盈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略)作出((略))粤(略)破(略)号(略)管理人。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破(略)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一、债权申报时间、地点及方式1、债权人应当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债权申报资料接受(略)提交或邮寄提交。(略)提交债权申报资料的时间(略)工作日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3、通讯地址:(略)8(略)层,联系人:(略):(略);陈美帆,电话:(略)。二、债权申报所需(略)”的民事裁定书、债权申报公告等已在“全(略)务所”发布。债权申报所需资料(略)途径:1.联系管理人(略)债权申报资料;2.在“全国企业(略)”搜索公司名称并(略)债权申报资料;3(略)务所”相关公告推文左下方阅读原文(略)即可(略)相关附件获取债权申报材料。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的资料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有关文书以及提供完(略)、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并按照“债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债权申报登记表(附件2)→债权申报书(附件3)→债权人主体资料及授权材料(其中法定代表人(略)明书及(略)样板详见附件4、附件5)→债权人送达方式确认书及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书(附件6)→同意适用默示推定规则声明书(附件7)→债权人指定QQ号的确认书(附件8)→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顺序(略)理成册提交管理人(债权申报资料的提交以纸质资料为准,一份即可)。同时,债权人还需提交内容一致的债(略)交时间为准。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债权人需按提交的所有材料顺序、数量、原件复印件在清单中列明并(略);2.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表须写明申报的债权金额、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若申报的债权涉及合同关系的,须同时对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或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情况作出说明;申报金额含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计算明细表,附于债权申报表之后。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加盖债权人公章,个人债权人本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签字并捺手印;3.主体材料:债权人为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略))、法定代表人(略)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签字确认);并于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当天在“国家(略)”打印提交申报企业最新的主体登记信息;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尚处于有效期限内的个人(略)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同时提供证件原件核对);4.授权材料: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略)(原件)及代理人(略)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略)的公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人数不超过两名。5.送达方式确认书: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送达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略)、联系人等。注意:因申报人提供的送达方式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申报人实际接收的,相关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债权人若因送达地址变更,或者撤销原委托代理人委托新代理人,需变更送达地址或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人,否则管理人将仍以本送达方式确认书确认的方式送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债权人承担。6.申报债权的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需提供证明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进入司法程序或者仲裁程序的,同时提交司法部门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书及送达回证、民事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文书、执行受理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书。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携带所有证据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并提供证据复印件给管理人。四、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注意的问题1.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在申报同时提供原件供核对,债权人有义务保证其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并在其提交的复印件上由债权人或其受托人(略)或盖章。若债权人向管理人邮寄任何债权申报材料的,应在(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应材料的原件供管理人核对;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债权到期;3.附利息的债权,利息计至(略)年(略)月(略)日(当天不计息)。4.申报人未申报应付利息和违约金的,推定其放弃申报利息和违约金;利息、违约金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略)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计算,涉及年利率、日利率折算的,每年按(略)天、每月按(略)天计算。5.债权申报的所有金额均计算至裁定受理破产之日即(略)年(略)月(略)日止(不含破产受理日),债权申报涉及外汇的,汇率折算以破产申请受理日即(略)年(略)月(略)场汇率中间价为准。6.债权(略)未判决由债务人径付案件受(略)退费,管理人不作为破产债(略)会依法向管理(略)缴费单或者退费单据确认债权。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规定,管理人对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略)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均不予确认。8.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9.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略).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略).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略).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略).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略).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略).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应当予以申报。五、未依法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债权人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2.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略)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略)配部(略),不再补充(略)配,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3.补充申报费用根据补充申报债权金额进行收费,具体标准如下:(1)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不超过(略)的,按(略)件收取;(2)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略)但不超过(略)的,按(略)件收取;(3)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略)但不超过(略)的,按(略)件收取;(4)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略)的,按(略)件收取。上述费用(略)段计算,不累加计算。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9《(略)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补充申报债权收费标准指引》。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方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略)年(略)月(略)日,通(略)中级人民法(略)召开,届时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七、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陈美帆(略)杨娟(略)注:请债权人务必在(略)年(略)月(略)日前按要求备齐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接受邮寄申报债权,但是申报人邮寄申报材料后需与管理人确认是否收到申报材料,未经与管理人确认的,视为管理人未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八、其他事项本债权申报指引未列明事项,按照《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略)管理人(略)年(略)月(略)日附: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2.债权申报登记表3.债权申报书4.法定代表人(略)明书5.(略)6.债权人送达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书7.同意适用默示推定规则声明书8.债权人指定QQ号的确认书9.(略)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补充申报债权收(略)((略))粤(略)破申(略)号(略)((略))粤(略)破(略)((略))粤(略)破(略)号公告(略)查看原文
推荐关键词: 东莞市 东莞
  • 值得信赖的品牌

    为配合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规范公共采购市场的需求,于1998年在北京注册成立,已持续运营二十四年。

  • 及时、准确、全面和专业的信息免费查

    24小时,时时更新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各类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信息,包括世行、亚行项目的招标和采购信息。

  • 智能化的信息推送

    根据用户的行业、地区、偏好等,有针对性、及时的为用户智能推荐所需的信息,以极高的专业度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登录后可查看全文

立即登录 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咨询热线:400-006-6655

      Copyright©2001-2024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70104号 京ICP备 09089782号-1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66号
      业务咨询:400-006-6655 转1;发布信息:400-006-6655 转2;售后服务:400-006-6655 转7;
      本站网络实名/通用网址:"采购与招标网"

      企业公共账号无法登录个人商务室

      请使用个人子账号[重新登录]。如果您没有开通个人子账号,请与专属客服联系

      专属客服联系电话:400-006-6655

      公告

      尊敬的用户:

      避免给您造成经济损失,请仔细阅读!

      您好!目前市场已经进入招标旺季,一些“钓鱼网站”,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以我网的名义给广大用户发送到期通知,导致一些用户汇错款项,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此提醒广大用户,请在办理续费前,与您的客服专员联系或拨打 400-006-6655 核对汇款信息!

      温馨提示: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右侧可随时查看账号的到期时间及专属客服联系方式。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请妥善保存

      2024年开启,元博网为您的招投标事业助力,注册即可享好礼,礼品二选一!

      马上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