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略)(略))闽达破管字第(略)(略)(略)号
股东、主要负责人:(略)n>(略)于(略)年(略)月(略)日作出((略)(略))苏(略)(略)2破申(略)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以下简称闽达(略))破产清算案,并于(略)年(略)月(略)日作出((略)(略))苏(略)(略)2破(略)号决定,指定(略)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依法履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现寄送《需要向管理人移交的物资、材料》和《提请相关人员注意的事项》,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依法向管理人移交物资、材料等。
(略)
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1.((略)(略))苏(略)(略)2破申(略)号民事裁定书;
2.((略)(略))苏(略)(略)2破(略)号决定书;
3.联系人:(略)n>(略)律师(略)(略)。
需要向管理人移交的物资、材料
一、印章类
1.公司印章;
2.财务专用章;
3.法定代表人名章;
4.合同专用章;
5.其他印章。
二、证照类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所有副本);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5.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证书;
6.安全、环保(排污(略)规划等许可证;
7.生产资质证书;
8.车辆行驶证;
9.其它证书。
三、会计资料类
1.债权债务清册(包括基础资料,如合同、送货单、收货凭证、对账单、催收函等;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名单及联系方法、债权债务金额等。)
2.财务报表,包括历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相关附表;
3.公司所有的账册及凭证、银行对账单;
4.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包括结算户、存款账户、贷款账户以及外汇账户(开户行名称及地址、户名、账号)及存款情况一览表;
5.历年的税务申报资料;
6.已抵押、质押的资产明细表和对外保证担保明细表及相关担保协议、登记手续;
7.其他。
四、诉讼文书类
1.如有未结案件应当移交诉讼材料。
2.已结案但未执行完毕的法律文书。
清单
六、职工名册、工资及社保缴费情况明细等人事劳资档案
七、其他依法应当移交的物资、材料
(略)
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提请相关人员注意的事项
(略)原来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等,任何人在没有得到管理人明确(略)作出任何与职权有关的决定、签署任何文件(包括与担保、对账等有关的协议),违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略)、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略)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略)的物(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签发)任何合同及其它文件。
四、所有会计资料不得转移、修改。
(包括出卖、赠与、抵押、质押、出租、出借等)。
六、提出留守人员的建议名单(需注明原职务、留守职务)。协助管理人拟订留守工作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作息时间、出入管理、巡查规定等,做到定人定岗);资产保卫细则(包括资产(略)组管理,特别是重大危险资产存放及保管)。
七、按照管理人的要求进行交接。
(略)
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