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略)月(略)日,(略)作出((略)(略))鲁(略)破(略)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略)的破产清算申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管理人。
经管理人申请,(略)年(略)月(略)日,(略)作出((略)(略))鲁(略)破2-1号(略)、(略)润生(略)公司、(略)益(略)公司合并破产。同日作出((略)(略))鲁(略)破2-1号民事决定书<(略)管理人(下文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债权人应在(略)年(略)月(略)日前通过邮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略)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略)配无权要求补充(略)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略)的多个主体均享有同一笔债权的,即债权形成原因系因多个主体对债权人的债权负有连带或共同还款义务,并非基于独立的业务关系形成,则债权人仅能申报一笔债权,不能重复累计申报。
(略).申报债权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略))和法定代表人(略)明原件或负责人(略)明书原件和(略)复印件,若申报人为自然人则提供(略)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还应提供债权人的(略)和代理申报人的(略)复印件或律师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略)的指派函;
(3)债权申报登记表、破产债权申报书(后附利息计算明细)、债权申报证据材料清单、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4)申报债权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会计凭证、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包含但不限于判决书及送达回证、执行裁定书)等。
(略).债权人应在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中详细写明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及电子信箱等信息,以便于管理人联系。
(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时(略)在诸(略)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具体会议方式另行通知。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略)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略)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略)、委托代理人的(略)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略)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
(略)年(略)月(略)日
附:1.债权申报材料-机构
2.债权申报材料-个人
3.邮寄地址:姜律师,(略),(略)9(略)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