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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高质量推进知识(略)建设,进一步加强(略)级知识产权专项
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照《(略)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略)知识产(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略)改革实施方案》,结(略)实际,设(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略)知识产权专项资(略)财政
预算安排,用于(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资金。专项资金(略)配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略)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年内有严重
失信行为或其它重大违法行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五条专项资金(略),按照职责(略)工实施管理。(一)(略)财政部门(略)负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审核、报批和下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对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调(略)支出政策的重要依据。(略)((略)、(略)、(略)直(略))(略)级转移(略)的专项资(略)预算全流程规范管理,专项资金应在接收后(略)日内正式(略)解下达至企业,(略)级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二)(略)场监管部门。(略)负责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建立项目储备库、评审专家库、对专家、中介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实行负面
清单管理;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立项审查,提供专项资金(略)配所需的基础材料和
数据;组织项目按期实施,开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加强财务管理,按规定报告资金使用(略)配和使用绩效。(略)((略)、(略))(略)、(略)负责项目申报、监督实施和日常指导;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监控并开展本地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三)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如实申报项目,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完(略),并具体实施项目。负责合规使用资金,加强内部控制,做好财务管理,完成项目指标,开展绩效自评,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并(略)改落实等。第二章使用范围第六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知识(略)建设、知识产权规划、知识产权改革(略)确定的重大政策方向、重大部署安排、重点攻坚改革,包括:(一)支持知识产权主体培育。支持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略)级知识产权强企、(略);支持中国专利奖、(略)专利奖激励;支持知识产权(略)、(略)建设试(略)、知识产权强国建(略)等建设;支持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和创新管理评价;支持专利实施及产业化、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支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二)支持知(略)域促进。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维权援助工作站和商标品牌指导站等载体建设;支持新设专利
代理机构及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支持开展地理(略)域品牌培育与运用等。(三)支持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放许可(略)、
金融创新及地理标志运用等。(四)支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支持建设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部门执法(略)域协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略)场培育、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创(略)建设及技术支撑、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略)化解决机制等。(五)支持知识产权重点项目。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略)析评议、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专利导航、(略)、专利池项目、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托管等知识(略)确定的其他知识产权事项。(略)场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应按照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用于以下支出:(一)基本建设支出。(二)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或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支出。(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公务接待、外事费等支出。(四)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奖励(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支持的除外)等支出。(五)国家禁止列支或与知识产权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第三章资金(略)配第八条(略)加快建设知识(略)重大决策部署,(略)高质量发展。体现(略)、突出重点、激励创新、科学(略)配、强化绩效”的原则。第九条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特定补助等方式进行(略)配。专项补助是指采取事前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确定具体支持项目;以奖代补是指采取事后申报奖励方式确定具体(略)确定的其他知识产权事项,(略)会(略)提出(略)配建议,按规定报批(略)配。第十条采取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略)配的专项资金,(略)提出专项资金(略)配方案和绩效目标,(略)审核后,根据年度专项资金重点使用方向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范围、条件及程序,并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和评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使用应不过度集中和(略)散,单个项目知识产权资金最高不超过(略)。第(略)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在每年下半年发布申报通知或指南,并组织开展申报。申报资金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实施单(略)所在地(略)提出。第(略)组织专家,按照相关流程对(略)提交的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明确资助项目,并会(略)通过(略)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略)按程序(略)报批(略)下达专项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专项资金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调(略)。因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略)的,需同步调(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略)批准后执行,无法继续实施的,资金(略)收回。第十四条专项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略)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第十五条各级(略)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快组织预算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略)、(略)有关规定及时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略)配结果(略)在预算文件下达(略)个工作日内,(略)。第五章绩效监督第十七条专项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略)适时组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略)应当合理设定专项资金(略)体绩效目标,按规定开展绩效
评估与评价,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跟踪监控,(略)报送绩效评价结果。(略)应当建立专项资金评估机制,在专项资金有效期到期前,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政策变化情况、客观条件变化情况等因素开展评估,提出专项资金是否继续实施、延续期限或调(略)规模等建议。第十(略)((略)、(略)、(略)直(略))牵头组织对同级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略)((略)、(略))、(略)是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绩效管理规定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开展同级绩效自评,经(略))审(略)报送绩效自评结果。第十九条项目实施单位是项目绩效实施和自评的责任主体,设定具体项目绩效目标,向同级(略))报送绩效自评结果,(略)改落实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第二十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知识产权专项预算安排、政策调(略)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略)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调(略)下年度预算规模。第二十一条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执行进度慢、绩效目标偏离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项目,(略)应以书面形式及时责令项目实施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略)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第二十二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依法接受人大、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第二十三条项目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各级财政部门、(略)场监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略)配、拨付、使用等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监察、司法机关处理。需收回专项资金的,(略)场监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追回并及(略)级财政。第二十四条对存在失信行为的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等责任主体,(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失信信息(略)。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