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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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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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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10-1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空中XX旋翼机。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本项目招标人为某部,现对本项目组织招标。
1.1 招标内容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详情请在全军(略)涉密端查询。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略)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6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略)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装备领域: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略)军范围或产品范围),根据(略)军装备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装备领域失信情况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配套供应商,主要配套供应商(略),具有独立功能的单机设备,关键原材料、(略)器件的生产厂(略)服务领域:根据(略))发布的或军队有关单位通报的涉及暂停或者禁止性处理期内(对于军队专用装备项目,《关于明确(略)服务违规供应商参与(略)军装备采购活动几个问题的通知》明确的特殊情形除外),对于(略)服务领域因采信装备领域失信的记录不予认可];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略)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1.2.2.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科研 、 生产。已(略)“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
1.2.2.3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军用航空器类中具备载人功能飞行器”;
1.2.2.4 装备承制能力条件要求
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略)装备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项目要求(承制范围覆盖“军用航空器类中具备载人功能飞行器”,承制性质包括科研 、 生产),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
1.2.3 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空中(略)旋翼机的承制资格和科研生产许可,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个月内完成扩项,扩项前自担经费开展部队试用样机生产并纳入军代表监管,无法完成扩项的按废标处理,不签订合同、不(略)经费。
1.2.4 B型旋翼(略)军检,(略)别发运部队后进行总装及必要军检,运输事宜由旋翼机承制单位按公安部门要求组织,旋翼机承制单位按规定与枪支承制单位签订配套合同,不将枪支放承制单位保管、总装。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略)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略)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略)年(略)月(略)日,前(略)年是指(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略)年内”所作相关要求延长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略)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略)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略)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略)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起到(略)年(略)月(略)日止,每日上午8时(略)至(略)时(略),下午(略)时(略)至(略)时(略)(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略)地点
(略)杜家坎(略)号院。
1.4.3 (略)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略)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略)招标文件事宜。
(略)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略)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结论为准。
1.5 (略)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略)(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略)复印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在(略)招标文件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略)核验),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涉密项目须证明(略)人为本单位涉密人员,(略)招标文件后交由本单位保密部门启封并寄回回执单;
1.5.3 保密协议及廉政承诺书;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装备领域: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略)军范围或产品范围),根据(略)军装备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装备领域失信情况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配套供应商,主要配套供应商(略),具有独立功能的单机设备,关键原材料、(略)器件的生产厂(略)服务领域:根据(略))发布的或军队有关单位通报的涉及暂停或者禁止性处理期内(对于军队专用装备项目,《关于明确(略)服务违规供应商参与(略)军装备采购活动几个问题的通知》明确的特殊情形除外)];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略)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备注:在招标文件发布环节,如(略)服务领域暂停或者禁止性处理期内的供应商申请获取文件,须提供其属于特殊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待招标人明确处理意见后,确定是否向其(略)文件;在评标时间(略)日前(如评标日期为(略)年(略)月(略)日,提供证明材料时间不得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服务领域暂停或者禁止性处理期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属于特殊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1.5.5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1.5.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1.5.7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及其附表;
1.5.8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其副本;
说明:证明材料中(略)、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略)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略)。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6.1 投标截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甲(略)号临5院(略)8层第一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略),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 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1.6.4 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参测品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参测品递交地址:(略)1.7 其他注意事项
(略)为“全军(略)( (略)www.(略).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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