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采用竞争性谈判一轮总价报(略)项目清单附后)进行谈判。控制价为(略).(略)(不含税),报价最低单位中标。
一、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审查(任一项)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争性谈判。
1.申请人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略)建设施工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法定代表人(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出示(略)原件,存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被委托人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和被委托人的(略)(查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鲜章)。
3.本项目不接受资格类型相同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选。
4.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下一程序的评选。
5.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提供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评审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结合本维修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
1.业主单位成立3人(含)以上的评审小组(人员为单数),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2.业主单位审计法务部需指定1名监督人员负责监督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3.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略)将作无效处理;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业主单位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4.评审小组成员获取解封的(略)后,开展评审活动。
5.评审小组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6.评审小组在对(略)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略)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略)的范围或者改变(略)的实质性内容。
7.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评审小组要求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三、报价方式及中标单位的确定
1.采用一轮总价报价方式进行,投标人需在(略)每页加盖鲜章并进行密封,开标时递交招标人后当众解封,竞争性谈判时,采取投标人(略)报价、(略)评审方式进行。
2.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略)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人在评审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否则按照无效(略)处理。
4.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按照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提交评审结果,经业主单位监督人员复核后,正式确定中标单位。
5.若出现相同报价的情况,则从相同报价的投标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四、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略):(略),下午(略):(略)- (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以业主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规定时间内未能准时到场签到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2.(略)地址:(略)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五、中选相关事宜
业主单位应当在竞争性谈判结束后三日内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于十日内与业主单位签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选。
六、款项的(略)
款项的(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人:(略)n>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2.报价函.doc
3.(略)号维修改造项目清单.xlsx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