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多发态势,及时发现(略)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问题点位,有效化解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二、征集问题线索范围和内容
(略)交织、(略)结合、拆迁地块、行政交界和山边、水边、岸边等“三边地带”,以及河流湖泊、荒滩荒地、坑塘宕口、矿坑、溶洞、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略)、林地(略)域和生(略)域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二)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包装容器、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略)排放、倾倒危险废物;
(四)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锰渣、磷石膏、尾矿渣、水基岩屑、洗沙污泥、粉煤灰、炉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
(五)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略)政务服务热线。
(二)来信来访举报
(略)一段(略)。
呼吁广大公众积极提供以下详细信息:违法活动或相关线索的详细地点(能(略)组和具体定位最佳),发生时间、违法个人或企业名称、具体违法行为描述(图文并茂最佳)等。
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应当真实客观,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奖励方式
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后,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根据《(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线索提供者奖励。
(略)
(略)年(略)月(略)日


热门标签
地区招标
推荐频道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66号
避免给您造成经济损失,请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