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称:(略)等2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竞价处置,并已于(略)年(略)月(略)址:http:(略).com)发布了公开竞价公告,在首个公告期内只有一名投资人(略)参与竞价该债权并(略)再次发布公开竞价公告,若本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并按规(略)拟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现有意向投资人。
一、公开竞价的时间
公开竞价的时间具(略)公布为准。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公告清单
| 基准日:(略)年(略)月(略)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略)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其他债权 |
担保人 |
担保物 |
| (略) |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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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 (略),(略),(略).(略) |
4,(略),(略).(略) |
(略),(略).(略) |
| 青(略)名下商业房地产 |
| 合计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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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及其他债权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略)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略)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三、交易条件
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略)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略)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略):(一)(略)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略),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略)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竞价手续的(略)
有意参与竞价者请于公告期限截止日(略):(略)时前(非工作日除外),了解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交纳竞价保证金1,(略)(略)到指定账户,并(略)提出受让登记申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止。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到期日(略)日前提出。
本公告仅(略)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略)本次公开竞价时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经理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n: right;"(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