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略)提供(略)-(略)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决算报告审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2.服务内容
(1)按(略)国资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中国(略)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采购人本部及(略)家下属企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略)-(略)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需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年度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情况说明、经营业绩考核专项报告、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专项报告、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专项说明以(略)国资委规定上报的其他相关生产经营及管理资料(略)本部及各级子公司单体、合并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按(略)国资委的要求出具与年度决算相关的专项报告。
(2)根据证监会关(略)场信息披露的要求,对(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证监会要求其他材料。
3.竞聘报价:每年的审计服务费上控价为不超过(略)(含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国大(略)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完成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之内,并连续正常执业(略)年以上。(略)场披露的审计报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其他报告可以由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授权(略)支机构出具,但报告相应的全部责任由授权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2.最近三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略)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
3.按规定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度检查检验;
4.具有提供相关中介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提供服务和开展各项工作;
5.拟派的项目经理(指参与(略)工作并对项目负责的(略)会计师)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略)会计师协会、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公开谴责、通报批评、训诫等重大处罚记录和不良执业记录;
6.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略)包或转包、委托给第三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信息的发布
本项目的采购信息(含中选结果)将(略)和南宁威宁投资(略)上发布。
四、采购文件的(略)
竞聘人自行从本(略)上(略)
五、竞聘文件的递交
1.竞聘人应在(略)年(略)月(略)日(星期四)下午(略):(略)前将竞聘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递交至广(略)1号(略)层(略)室。
2.采购人拒收逾期递交的竞聘文件,竞聘文件一经递交概不退还。
六、服务成果的提交
本项目的服务成果必须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并在(略)年(略)月(略)日前提交(略)年度审计报告等采购人要求的成果材料。(略)-(略)年度项目成果必须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以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交。
七、联系方式
地址:(略)1号(略)层(略)
联系人:(略)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略)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范围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