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工作机制,根据《(略)信访事项(略)信访事项听证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拟向州直各单位和社会选任相关领域专家,组建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名额
在怒江高校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各领域专业人士以及州直有关单位的人员,且符合下述条件的,可以申报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略)线、方针、政策;
(二)在相关领域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评估咨询能力,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在党政机关长期从事相关工作,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长期从事群众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
(三)熟悉信访工作法规和政策,掌握信访工作的规范和要求;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未受过党纪政务处(略)和刑事处罚;
(五)年龄(略)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专家库成员职责
(一)参与领导接访、部门联合接访、处访和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解读政策法规,提供专业领域咨询服务;
(二)参与会商研讨疑难信访个案,对信访事项“三到位”情况进行评查,提出评判意见和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
(三)参与疑难复杂、久拖不决信访积案督查指导,协助做好息诉息访、矛盾化解工作;
(四)参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民主评议、会商评查、调解、化解等,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五)参加怒江州信访工作(略)组织的回访信访人和督办信访事项等活动;
(六)发挥第三方客观、中立的优势,帮助做好政策宣传、思想疏导、法治教育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开展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三、申报方式及资格审核
(一)(略)方式
1.单位推荐。由州直有关单位根据推荐条件组织推荐人选,填写《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后,报州委信访工作(略)备案。
2.个人申请。凡符合担任专家库成员条件的公民,填写《怒江州信访(略)面申请。
(二)(略)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月(略)日。
(三)州委信访工作(略)将在甄别筛选的基础上拟定专家库人员名单,并在怒江州信(略)公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1.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中共怒江州委信访工作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