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公告说明:就贵州银行数据处理服务采购项目(AI换脸欺诈识别)供应商进行征集
征集需求描述:
一、项目背景
(略)年(略)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利用AI换脸(略)人脸认证机制实施资金盗刷的风险通报》(【(略)】第(略)号文),通报提出部(略)金融机构人脸认证机制存在针对深度伪造人脸技术的检测防范能力不足,无法对深度伪造人脸图像视频进行有效检测的风险,人民银行建议构建异常行为(略)析模型,提升AI换脸欺诈识别能力。基于此,建议引入AI换脸欺诈识别数据,作为传统人脸识别技术的安全防范补充手段,强化手机银行客户账户和资金安全。为此,我行发起贵州银行数据处理服务采购项目(AI换脸欺诈识别)供应商征集公告。
二、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AI换脸欺诈识别数据接口服务,通过上送客户照片,对照片进行AI换脸欺诈识别,辅助检测客户在高风险交易场景中人脸数据的真实性。
三、技术标准
(一)应支持采用https协议进行数据交互。
(二)API请求支持post或get请求;可提供配套封装的SDK接口,SDK应支持JAVA语言开发。
(三)API返回的json编码格式为utf-8。
(四)服务提供方应提供固定域名或ip用以接收请求。
(五)接口为实时服务接口,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1.5秒。
(一)供应商准入条件(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确保数据来源及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2.服务提供商数据服务运行环境须具备公(略)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3.服务(略)络安全审查认证(略)认证获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4.服务产品须经过中国信通院可信AI-人脸识别(略)安全防护能力达到优秀级,并取得《可信AI-人脸识别评估证书》或相关检测报告;
5.数据服务产品(略)(BCTC)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
6.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法人(略)。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略)年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开具基本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如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略).信用情况良好,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略)站截图,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略)。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略)包。
(略).最近三年内与我行无法律诉讼或违约纠纷。
(略).未被我行列入不良类黑名单(限制期已届满的除外)。
(二)需提交材料
1.供应商须确保数据来源及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服务提供商数据服务运行环境须具备公(略)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提供证明);
3.服务(略)络安全审查认证(略)认证获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
4.服务产品须经过中国信通院可信AI-人脸识别(略)安全防护能力达到优秀级,并取得《可信AI-人脸识别评估证书》或相关检测报告(提供证书或报告);
5.数据服务产品(略)(BCTC)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提供报告);
6.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法人(略)复印件;
7.(略)年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开具基本户开户银行(略)年(略)月以后的资信证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如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类似本项目案例至少一个;
9.提供(略)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略).信用情况良好,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略)站截图,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略)。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略)包(提供承诺);
(略).供应商主体最近三年内与我行无法律诉讼或违约纠纷(提供承诺)。
(略).供应商主体未被我行列入不良类黑名单(限制期限已届满的除外)(提供承诺)。 <(略)联系人、电话、(略)、地址等。
注:上述资料均需(略)合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略))。(形成多个文件的不符合要求)。
(三)提交方式
1.(略)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略)方式:供应商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略)(https:(略).com:(略))进行(略),(略)过程中,请选择(略)成为供应商(略)”((略)步骤详见https:(略).com:(略)/cms/channel/help2/(略).htm),审核通过后,在(略)传(略)材料(略)—投标管理—征集公告查看—(略))。如已(略),可直接(略),(略)后请自行查看审核信息。(注:供应商须对(略)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话:(略)-(略) <(略)技术支持电话:(略)-(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仅为征集供应商之用,非采购要约邀请,我行将在(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二)(略)单位需自行承担(略)准备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三)(略)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行对其资格或资质审核之用,恕不退还。
(四)提供的所有证照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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