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略) 年福建中烟工业(略)资源(略)合项目( ICT(略)ZQ(略)) ,采(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略) 年福建中烟工业(略)资源(略)合项目( ICT(略)ZQ(略) )
项目简要概述:福建(略)需要扩容,本项(略)的集成部(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略) (略) ( https:(略).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略).(略)人民币 (不含税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 (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略)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 (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 (略)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略)站( (略)www.(略).cn)或(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略)项目的相关监理人,(略)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 /(略)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略)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略)包或者未划(略)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 /
本项目无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代理商参加询比应答的 ] 】 /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略) 年 (略) 月 5 日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每日上午 9 时 (略) (略)至 (略) 时 (略) (略),下午 (略) 时 (略) (略)至 (略) 时 (略) (略)(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址:(略)
4.3 获取方(略) 获取询比文件,并提供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略)并附上联系方式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 递交方式: 纸质、密封(正本一份) 。
5.2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址:(略) 日 9 : (略) 前 递交(略) (略)号。
5.3 唱价时间和地址:(略)5.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2.
3.
4.
5.
5.1
5.2
5.3
5.4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4.3 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供应商(略)
6.1 供应商须在获得询比文件后 (略)日内,通过(略)完成供应商(略)。
6.2(略)址: “(略)( https:(略).cn )”,首页“立即(略)”模块完成供应商(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略)( https:(略).cn )、 中国(略)( http:(略).com/)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略)
(略)> <(略)
账 号: (略)
8.2 异议接收方式
(略)p> (略)
(略) 年 (略)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