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兴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兴山发电项目)位于兴(略)李家沟,总处理规模为(略)吨/日,用地面积3.8(略)平方米,焚烧厂包括主厂房、栈桥及地磅(计(略)、水工设施、(略)等(略)等;(略)包括厂(略)(李家沟大桥至(略)、临水侧边坡、北侧边坡抗滑桩及挡土墙、(略)北侧排洪渠及沉砂池等。
(2)实施地址:(略)3)供货期:计划(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最终以采购人明确的时间期限为准。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略)及以上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相关的业绩;
(3)信(略)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4)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略)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采(略)(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采购文件的发出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
(2)递交方式: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略)上报价、(略)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报价不予受理。
6.禁止串通报价
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略).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7.联系方式
(略)
联系地址:(略)p>
联系电话:(略)
(略)管理部
监督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