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呼(略)土默特左(略)东北(起点桩号K(略)+(略)),(略)线呼和浩特至毕克(略)终点,(略),终点位于呼和浩特与包头交界处协力气(终点桩号K(略)+(略).(略)),(略)线协力气至西北门起点。主要控制点:(略)、此老、秃力亥、瓦窑、缸房、把什、(略)、协力气,(略)线全长(略).(略)公里,其中已批复(略)4.4公里(K(略)+(略)-K(略)+(略).(略)公里(K(略)+(略)-K(略)+(略).(略)新建(略).(略)公里、利用(略).(略)公里。在秃力亥、毛脑亥(略)别设置1处互通立交。
全线采用双(略)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略)公里/小时,(略)基宽(略).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略)-I级,其余技术指标(略)技术标准》JTGB(略)-(略)执行。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略)站免费(略)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略)(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并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如有)、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略)。
3.(略):
邮寄地址:(略)2单(略)室
4.反馈截止时间:(以(略)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略)年(略)月(略)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ng>土(略)
地址:(略)ration:underline;"(略)敕(略)北
联系人:(略)ng>左玉峰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ration:underline;">内蒙(略)呼(略)楠湖郦舍第(略)2单(略)室
联系人:(略)ng>闫素辉
电话:(略)
九、发布媒介
内蒙古自(略)(http://ggzyjy.nmg.gov.cn)
内蒙(略)呼和浩(略)(https:(略).cn/msym/hhhtsggzyj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