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关于印(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略)-(略)年)的通知》(越府办〔(略)〕(略)号)和《(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略)关于印(略)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略)-(略)年)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略)拟公开遴选机构承(略)普惠托育园丹桂(略)园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普惠托育园丹桂(略)园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略)普惠托育园建设及运营。
(三)项目地址:(略)1(略),面积为(略)㎡。
(四)项目服务期:服务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周期以签署合同情况为准)。
(五)项目资金:根据《(略)卫生健康委员(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略)广(略)关于印(略)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卫规字〔(略)〕4号)文件通知,(略)办协助承办机构申请奖补资金,具体奖补金额及拨付流程以当年政策文件规定及财政实际拨付为准。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任务:(略)提供场地,用于普惠托育服务项目使用,承办机构承接具体的建设及运营,建成1个符合建设验收指引的普惠托育园,完成消防审验手续、(略)级验收并投入运营,(略)域内的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普惠、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
(二)服务对象:(略)内0-3岁婴幼儿及家庭。
(三)服务形式:根据提供服务的时长不同,(略)为全日托、半日托和计时托、临时托等。
(四)场地说明:承办机构需按要求对服务场所进行装修改造并配置相关设施器材,改造前需要提交总体的规划、软装的布置、设备设施的设置等计划,(略)同意后进行,且承办机构负责全部相关费用。运营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设施维修维护费、公益活动保障费等)均由承办机构负责。
三、(略)要求
(一)(略)机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略)依法登记(略)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承诺能够在开展托育服务前取得托育服务相应的资质要求。
2.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严禁服务机构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略)包行为。
3.严格按照合同等约定使用服务设施,严禁擅自改变服务(略)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略)场所责任保险。
4.承办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第三方签订餐饮服务协议的,应当提供协议/合同书复印件,并提供第三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能有效(略)托育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真实完(略)记录并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与服务对象的服务协议签约率及建档率达(略)%。
6.具有合理、详细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加强自身监督,确保奖补资金规范管(略)部门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
7.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人事、运营、公共安全、卫生、资产、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办机构,不得参加本次(略)或联合体(略)。
9.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略)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要求
根据普惠托育园场地条件和婴幼儿规模配置综合管理、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安保等工作人员。具体(略)项目负责人1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略)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保育人员按比例配备,与婴幼儿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混龄班1:6;年龄要求(略)周岁以下,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技能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有相关培训证明。收托(略)人及以下,配备兼职保健人员1人;收托(略)-(略)人,配备专职保健人员1人;兼职保健人员和专职保健人员均需取得相关上岗资格,并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至少有安保人员1人在岗,资质符合要求。
以上普惠托育服务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略)德,热爱婴幼儿,身心健康,无虐待儿童记录,无犯罪记录,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四、(略)材料
(略)材料须制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一式三份,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单位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含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二)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
(三)项目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计计划、施工设计方案、运营理念、目标、工作安排、服务内容、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等;
(四)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及后勤保障团队情况,需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略)年以上的经历等复印件以及信誉、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证明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六)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保证所提交资料完(略)、有效、一致,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七)只接受完(略)提交上述资料的(略)机构(略),资料不齐全视为(略)无效。
五、(略)方式
(略)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实际收到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略)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资料进行密封,否则视作无效(略)。
六、(略)时间和地点
(一)(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时止。
(二)(略)地点(邮寄地址):(略)人民政(略)办事处(略)((略)号2(略)房)。
(三)(略)联系人:(略)-(略)。(办公时间:9:(略)-(略):(略),(略):(略)-(略):(略))。
七、评审方式
根据(略)机构所提供的资料,(略)将对(略)机构的资质证明、行业经验、服务方案、人员队(略)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本次最终的遴选结果另行公示,承办机构需在规定时间(略)签订运营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略)人民政(略)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