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略)月(略)作出((略))宁(略)破申(略)号民事裁定书,裁(略)(以下简称“”)的破产重(略)申请,并于(略)年(略)月(略)日指定北京德恒(略)担任“管理人”)。
资产状况,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第一时间组织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指主张拥有兰花花国际公寓房屋所有权、居住权或使用权的购房人包括自然人或法人)到管理人处或在“e破通”二批拟交付的(略)套房屋名单进行公示(具体交房名单详见附件),并对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间及公示方式
公示期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略)日。
公示方式:在全国企业(略)、“旺(略)破产重(略)管理人”(略)视频号、“旺(略)破产重(略)管理人”(略)朋友圈以及兰花花国际(略)信息栏发布。
二、提出异议方式及处理
对兰花花国际公寓五期第二批拟交付的(略)套房屋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届满(即(略)年(略)月(略)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人需说明异议的事项及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管理人将对异议进行复核并予以书面答复;异议人对管理人作出的书面答复仍然不服的,可在收到书面(略)提起诉讼。
三、房屋权利人的确认
公示期限届满未提出异议的,或提出异议不成立且自收到管理人书面答复之日起(略)日内未提起诉讼的,视为无异议。管理(略)裁定确认,并对裁定确认的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
同时,公示后符合交付条件的购房人,应于交付房屋钥匙前,按管理人审核确认金额交清与房屋有关的欠款。
四、注意事项
1.购房人应按照管理人的要求进行登记。购房人登记是购房人向管理人提出交房要求的唯一途径。
2.此次公示系第二批公示,管理人将根据核查情况(略)批对其他拟交付的兰花花国际公寓五期房屋名单进行公示,请相关权利人注意接听管理人电话并配合核查相关信息。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兰花花国际公寓五期第二批拟交付的(略)套房屋名单
联系人:(略)n>臧律师 (略) (略)-(略)
地 址:永(略)与(略)(略)交叉口(略)(略)层银川旺(略)投资实业(略)公(略)。
温馨提示:由于项目咨询量较大,且破产重(略)工作事务繁杂,若致电未能接通,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略)时至(略)时、(略)时至(略)时)(略)时段多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