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略)包茂高速达州至陕西、达州至重庆段及G(略)厦蓉高速隆昌至贵州赤水段安全(略)勘察设计A标段
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略)高速达州至陕西、达州至重庆段及G(略)厦蓉高速隆昌至贵州赤水段安全(略)勘察设计A标段
招标文件发布补遗书第1号,本补遗书是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
最高投标限价”内容修改为“标段号:A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略),其中:(1)竞争性部(略)
报价:(略);(2)非竞争性部(略)报价:0(略)”。招标文件涉及相同内容作同样修改。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目“其他因素D”中“(略)勘察设计业绩C1”(略)勘察设计业绩C2”、“(略)勘察设计业绩C3”评(略)因素与权重(略)值作以下修改:
2.2.4
(4) 其他因素D 业绩C (略) (略)勘察设计业绩C1 (略)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略);
(2) 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业绩个数后:
(略)年(略)月(略)日~投标截止日(以相应设计阶段的批复时间为准),每增加1段里程不低于(略)公里的已完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略)(须同时包含:(略)线、(略)基、(略)面、桥涵、(略))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加1.5(略),本细项最多加6(略)。
注:(1)(2)合计得(略)最多至满(略)为止。
2.2.4
(4) 其他因素D 业绩C 接上页
(略)勘察设计业绩C3 2(略) (1)(略)年(略)月(略)日~投标截止日(以相应设计阶段的批复时间为准),每有1座已完国内新建或改扩建(略)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得0.5(略),本细项最多得2(略)。
注: 如投标人提(略)勘察设计业绩,包含(略)的,可在C3项认定为加(略)业绩。
招标文件涉及相同内容作同样修改。
3.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二个信封((略))”的相关内容“(四)地质钻孔勘察暂定工作量及报价
清单表”作以下修改:
第 标段 单位:人民币(略)
类别 初勘总长
(m) 详勘总长
(m) 投标人
单价 投标人
总价
G(略)包茂高速
0m~(略)m (略).5 (略).5
合计金额(G(略)包茂高速)
G(略)厦蓉高速
0m~(略)m (略) (略)
合计金额(G(略)厦蓉高速)
G(略)、G(略)总合计金额
注:1.本清单格式仅为示例,投标人应根据本(略)特点和地质钻孔工作内容填写本表内容。投标人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进出场、技术成果(略)理等全部工作内容。
2.本(略)量仅为暂估,作为投标人
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钻探中根据咨询审查单位或发包人(咨询审查单位产生前)认可的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完成的、经地勘监理或发包人(地勘监理单位产生前)确认的钻探工作量予以计量,除此之外一律不予计量(略)。
3.勘探计量以每个钻孔的实际孔深按本表约定类别的单价进行计算,非累进计(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