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采办〔(略)〕(略)号)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当(略)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略)小学(略)体搬迁项目”的节地评价单位,请具有(略)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最高限价
新建普(略)平方米、专(略)平方米、食堂(略)平方米、行(略)平方米、学生宿舍(略)平方米、教职工周转房(略)平方米、门卫室(略)平方米、垃(略)、旱厕(略)平方米,以及(略)运动场、足球场、乒乓球场、景观构筑、围墙(略)米、场地(略)绿化用地、设备用(略)。本项目节地评价费最高为(略),由当(略)。
二、服务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略)](略)号),(略)小学(略)体搬迁项目进行节地评价,出具科学论证项目用地规模合理性和节约集约程度的专业技术文件。
三、比选人资格
1.具有有效合法的从业条(略)采购法》第(略)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参选单位须具有西(略)内独立法人资格。
3.需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评估资质证书。
4.参选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参选单位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略)www.(略).cn(略)www.(略).cn等查询为准。
6.特殊要求:无。
四、(略)资料要求
1.资质、营业执照及法人(略)、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2.近三年西藏境内类似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清晰完(略));
3.拟派服务本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组成人员的资格证(如有),劳动合同,由社保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能清晰显示人员姓名、单位名称及参保状态的、覆盖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4.服务本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5.服务报价函(报价金额及报价依据文件复印件);
6.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书;
7.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法律顾问(如有,提供法律顾问与编制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服务协议复印件;该法律顾问的有效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8.比选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9.上述资料装订成册,装入密封袋(略)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比选后资料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1.存在资料内容一致或相似、由同一人提交、重复提交等情况的取消比选资格。
2.参与比选的节地评价单位不能拥有相同股东,若发现此情况取消比选资格。
3.被选定的节地评价单位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拖延交办业务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资格的,三年(略)采购项目。
六、材料报送
参选机构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略)材料接收(略)送达或快递送达,快递送达的(略)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送达时间超过截止时间以及到付(略)材料一律拒收)将(略)材料报送至当(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略)op: (略)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联系电话:(略)刘老师
当(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