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略)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略)公开遴选项目实施基地和实施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略)从事猕猴桃或粮食种植(略)年以上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略)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约记录。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猕猴桃科技示范基地1个:猕猴桃种植面积(略)亩以上,(略)猕猴桃主导品种翠香为主,地块平(略)、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灌溉条件好、配套设施完备,具备长期稳定性与可持续增长能力。技术力量强,有能力根据项目需要开展观摩展示、技术培训等活动,能承担起对(略)的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2.粮食科技示范基地1(略)((略))除外,粮食种植面积(略)亩以上,全程机械化作业,地块平(略)、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灌溉条件好、配套设施完备,具备长期稳定性与可持续增长能力。技术力量强,有能力根据项目需要开展观摩展示、技术培训等活动,能承担起对(略)的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猕猴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略)个:猕猴桃种植面积(略)亩以上,地块平(略)、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灌溉条件好、基础设施较好。技术力量强,具备示范带动能力。
2.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略)((略))除外,粮食种植面积(略)亩以上,全程机械化作业,地块平(略)、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灌溉条件好、基础设施较好。技术力量强,具备示范带动能力。
三、申报程序
1.有申报意愿的涉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资料(略)。
2.(略)结束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查阅申报资料、开展实地考察,择优遴选确定实施基地和主体并予以公示。
3.实施基地和主体确定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项目安排部署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责任义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4.项目对实施基地和主体给予一定的物化补助和农技推广服务,实施基地和主体服从项目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观摩交流、技术指导等一系列活动,并做好文字影像资料收集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填写《(略)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说明材料;
3.营业执照、负责人(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略));
4.相关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略));
5.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填写《(略)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负责人(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略));
3.相关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
4.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
五、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址:(略)-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联系人:(略)
周(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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