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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05-1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莱芜二期高低温整车环境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略)使用需求,对莱芜二期高低温(略)车环境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
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莱芜二期高低温(略)车环境仓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采购(略)体原装进口高低温重型(略)车环境仓一套,该设备可以模拟(略)车试验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进行一些(略)车环境模拟试验。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对于中国境内投标人,投标条件如下: 3.1.1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略)资金不少于(略)人民币(或等同于(略)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略)年1月以来,曾承担过(略)以上的(略)车环境仓相关项目,并完成验收。投标人为该标的物的制造商,或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独家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均应在中国境内有完善的技术以及售后服务体系,该投标设备制造商在国内技术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5人,投标时需提供5人以上的在职证明(国内人员要提供至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果是外国人要提供每年不少于(略)个月的在中国境内的长期居住证明)。 3.1.2拟投标人(略)场监(略)的《国家(略)》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3.1.3拟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 3.1.4拟投标人提供(略)年1月1日至今经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 3.1.5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
资质资料等行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行政处罚记录。 3.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略)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 3.1.7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3.1.8拟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3.1.9拟投标人最近半年纳税正常,
信用证明材料(
征信报告)未显示异常; 3.1.(略)①设备制造商有与本次招标设备同类的项目经验,要求设备制造商自(略)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有销售并完成终验收的重型(略)车高低温环境仓(略)体进口产品给主流商用车企业或主流发动机企业或国家级机动车检测机构使用的案例,或设备制造商自(略)年1月1日至今在境外制造商原产(略)有销售并完成终验收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重型(略)车高低温环境仓案例;②要求设备制造商具有实现本公告中2.1条描述的(略)控制(略)应能够与(略)车环境仓((略)(Siemen(略)(Siemens(略)PLC)兼容,且向(略)车环境仓(一期)开放制冷控制逻辑,便于“一拖二”方案顺利(略)与(略)配合顺畅、良好。另外在(略)车环境仓(二期)独立运行时,要求其性能及精度指标与(略)车环境仓(一期)相当(如车辆静止有热负荷时,仓内温度不均匀度和温度控制精度≤±1.5℃,环境仓可在车辆((略)kw)运行中国工况时维持-(略)℃等),并提供详细的控制方案等相关证明材料,(略)控制原理图、中央控制器品牌型(略)及其他控制单(略)可采用的通讯方式(略)应采用节(略)体高效运行,提供详细的方案等证明材料。 (略)及投标时需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今的用户
清单,同时需提供符合本条款要求的同类项目的用户合同复印件,准备合同和技术协议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3.1.(略)开发的(略)均(略)的所有权人或已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合法使用权人(略)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具有合法的来源,在有关知识产权中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3.1.(略)投标人须具有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对于境外投标人,投标条件见其他情况说明。 四、
采购文件(略) 1、采购文件(略)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略)截止时间:(略)-(略)-(略):(略):(略) 3、采购文件(略)地址:(略)1、递交方式:线下 2、递交截止时间:(略)-(略)-(略):(略):(略) 3、递交地址:(略)1、
开标时间:(略)-(略)-(略):(略):(略) 2、开标地址:(略).com)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略)公司 地址:(略)其他说明 3.2对于境外投标人,投标条件如下: 3.2.1拟标投人(略)成立三年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略)年1月以来,曾承担过(略)以上的(略)车环境仓相关项目,并完成验收。投标人为该标的物的制造商,或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独家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均应在中国境内有完善的技术以及售后服务体系,该投标设备制造商在国内技术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5人,投标时需提供5人以上的在职证明(国内人员要提供至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果是外国人要提供每年不少于(略)个月的在中国境内的长期居住证明)。 3.2.2拟投标人对授权代表出具的可参加中国境内投标并签署合同的授权书。 3.2.3请提供护照原件或者(略)原件以备(略)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3.2.4拟投标人(略)年1月1日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显示异常。若没有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略)版)未显示异常。 3.2.5①设备制造商有与本次招标设备同类的项目经验,要求设备制造商自(略)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有销售并完成终验收的重型(略)车高低温环境仓(略)体进口产品给主流商用车企业或主流发动机企业或国家级机动车检测机构使用的案例,或设备制造商自(略)年1月1日至今在境外制造商原产(略)有销售并完成终验收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重型(略)车高低温环境仓案例;②要求设备制造商具有实现本公告中2.1条描述的(略)控制(略)应能够与(略)车环境仓((略)(Siemen(略)(Siemens(略)PLC)兼容,且向(略)车环境仓(一期)开放制冷控制逻辑,便于“一拖二”方案顺利(略)与(略)配合顺畅、良好。另外在(略)车环境仓(二期)独立运行时,要求其性能及精度指标与(略)车环境仓(一期)相当(如车辆静止有热负荷时,仓内温度不均匀度和温度控制精度≤±1.5℃,环境仓可在车辆((略)kw)运行中国工况时维持-(略)℃等),并提供详细的控制方案等相关证明材料,(略)控制原理图、中央控制器品牌型(略)及其他控制单(略)可采用的通讯方式(略)应采用节(略)体高效运行,提供详细的方案等证明材料。 (略)及投标时需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今的用户清单,同时需提供符合本条款要求的同类项目的用户合同复印件,准备合同和技术协议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3.2.6(略)开发的(略)均(略)的所有权人或已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合法使用权人(略)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具有合法的来源,在有关知识产权中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略)方式:拟投标人根据招(略)等公开媒体上发布的招标信息,(略)的(略)后进行(略),公示期间请尽快(略)。(略)提交资料:(略)名称+文件名称”命名。(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