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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开区新能源生态示范公园富阳路段(邗江路-维扬路)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5-05-23 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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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注册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注册查看) 委托,于2025-05-2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扬州经开区新能源生态示范公园富阳路段(邗江路-维扬路)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略)新能源生态示范公(略)-(略)(项目名称) 已由扬州经(略)管委会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略)投资项目备案证扬开管审备【(略)】(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略),建设资金 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略)新能源生态示范公(略)-(略) 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址:(略)2.1.2 建设规模:约(略)㎡2.1.3 合同估算价:约(略)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略)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略)年(略)月(略)日(暂定、以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略) 年(略)月(略)日(暂定)2.1.5其他:2.2招标范围:在提供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资料、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包含内部部(略)面硬化、绿化、新建光伏停车棚、充电桩、储能设备等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的施工图设计工作(略)竣工验收,并负责牵头完成(略)报建(略)竣(略)结(决)(略)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略)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负责配合(略)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负责(略)的所有证件费用,应招标人缴纳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略)竣(略)保修等工作; 4)负责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略)看护等;5(略)深化(二次)设计、施工与专项方案论证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包干;6建造最终满足使用功能需求(见附件)的功能齐全、设施完备、通过综合及各专项验收、可正常使用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如未考虑到位、存在漏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且不增加费用。7通过综合及供电部门等各专项验收可正常使用包含全部建设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略)总承包(略)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略)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略)政行(略))专业设计(略)政(略))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勘(略)师】或者【二级及以上(略)建造师((略)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者【国(略)师((略)专业)】资格(略)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 负责人。(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4)如为联合(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投标人自 (略)年(略)月(略)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略)年(略)月(略)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略)认定标准包括:(略)造价金额(略)及以上的(略)。如为设计业绩,(略)及(略)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略)及(略)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企业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共用,但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为监理项目业绩,须另提供投标人企业业绩。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3.2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3投标人近3个月(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3.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略)”等指定 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略))(略)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 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 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 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 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略)站予以公示。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略)年(略)月(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法定代表人(略)及(略)((略)3(略))(略)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略)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略),逾期不再受理。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略) 年(略)月(略)日 9 时 (略)。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略)采用评定(略)离法。(一)评标(略)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略)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部(略),对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略)%以上,合格(略)×(略)%=(略))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略)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略)技术部(略)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略)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略)总承(略)业绩)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略)带入第二阶段。评标细则:总(略),其中设计文件(略)总承包报价(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略)业绩1(略)。(二)定标标准:(1)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实力①过往业绩((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及以上(略)的EPC总承包项目)(不超过3 项)。注: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3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略)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略)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②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好的企业优于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差的企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扬(略)-国企采购”上发布。9. (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公司地   址:                             地   址:(略)3(略)邮   编:                             邮    编:(略)联系 人:(略)                         联 系 人:(略) 话:                             电    话: (略)-(略)传    真:                               传    真:        电子(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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