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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来(略) 招(略)场是全国(略)场的重要组成部(略),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招投标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招投标乱象、推动(略)场规范健康发(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各地、各有关方面协同(略)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持续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略)场环境。 当前,串通投标犯罪案件呈现出犯罪主体多(略)化、犯罪手段隐蔽化、犯罪链条组织化的新特点和新动向,扰乱了(略)场秩序,损害了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充(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6件人民法院审结的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统一了裁判尺度,为有效惩处犯罪、(略)场秩序提供了指引。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坚持全领域覆盖,实现全链条打击。招投标活动涉及领域广泛、环节众多,串通投标行为在多个领域和环节渗透,严重(略)场竞争秩序。本次发布的典型(略)建设、物资采购、土地承包等多个经济领域。在具体方式上,包括
招标方在拟定招标方案时与投标方内外勾结,
招标代理机构居中牵线,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围标陪标等多种类型。对于此类案件,一方面要秉持全领域覆盖理念,无论案件发生在哪个领域、哪个行业,均坚决依法惩处;另一方面注重全链条惩处,对串通投标黑灰产业链条上各个环节的利益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惩处,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是严格适用法律,依法精准定性。随着实践发展,串通投标犯罪手段不断迭代升级,呈现出隐蔽性强、衍生犯罪多样的新特点。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出现了多种新型犯罪手法:招标方为意向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参数,表面合法,实则暗箱操作;招标
代理机构通过不正当手段控制评标专家评(略)账户,虚假评(略);投标人为了规避大
数据监控,采用阶梯式布点
报价的方式进行围标。面对这些复杂的犯罪手法,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深入审查
招标文件、电子数据、行为手段、
资金流向等核心证据,建立实质违法性判断标准,依法准确认定犯罪性质。同时,对于案件中涉及的行贿、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其他犯罪行为,依法数罪并罚,实现对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 三是落实宽严相济,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在依法惩治串通投标犯罪的过程中,突出从严惩处的总基调,通过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等手段“打财断血”,彻底铲除犯罪(略)子的利益链条。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4中,依法对袁某判处罚金,并判令追缴其通过卖标所得的违法收入(略)。同时,在审理具体案件时,综合考虑个案的犯罪情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充(略)运用法律和政策资源,确保量刑的精准性和合理性。在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串通投标案中,对其二人宣告适用缓刑,体现了宽严相济的裁判导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用好司法建议,深化协同治理。积极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在审理串通投标案件的同时,通过梳理招投标活动存在的隐患,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提示
资质审查、评标规(略)安全防控等环节存(略)审理相关案件时,发现某主管部门在招投标监管中的薄弱环节,随即发出司法建议书,不仅指出问题,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略)治理,形成了预防和打击串通投标犯罪的工作合力,实现了“(略)一案、预警一域、规范一行”的良好效(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行政监督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从严惩处招投标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深化招投标改革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略)场环境,为建设全国(略)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目 录 案例1:被告人张某串通投标案——依法惩治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串通投标行为 案例2: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串通投标案——依法(略)生产经营领域的串通投标行为 案例3:被告人李某琼受贿、串通投标案——依法惩治医疗领域“量身定做”串通投标行为 案例4:被告人袁某、赵某串通投标、行受贿案——依法惩治教育领域的串通投标行为 案例5:被告人王某串通投标、伪造印章案——伪造印章后用于串通投标,应依法数罪并罚 案例6:被告人潘某受贿、串通投标案——制发司法建议,推动招投标领域综合治理 1.被告人张某串通投标案 ——依法惩治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串通投标行为 基本案情 (略)年6月,青(略)发布招(略)员工,负责主导资源方招标。为使投标人武某(另案处理)竞得该项目,张某指使(略)打高(略),并亲自“协调”有不同意见的评委,评委迫于压力,将评(略)账户账号及密码交与张某的下属员工。随后,该员工进(略)打出(略)与该围标公司签订营销框架合同,合同约定项(略)将(略)实施。 (略)经审理认(略)负责招标的工作人员,通过操控评委打(略)的方式排除公平竞争,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遂以串通投标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略)。宣判(略)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民营企业自主开展的
公开招标中“操控评委打(略)”的串通投标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民营企业招投标过程中,部(略)投标(略)围标、与招标单位人员串通等违法犯罪手段来谋求中标,损害民营企业利(略)负责招标的工作(略)围标,仍通过引导、干扰、(略)谋取高(略),使围标公司成功中标。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正常的(略)场秩序,也损害了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略)在审理此案时,充(略)考虑了其涉及招标人与投标人内外勾结,多(略)打高(略)等情节,损害招标单位民营企业利益,认为不宜适用缓刑,体现了坚定保障民营企业利益,坚决维护公平、(略)场经济秩序和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态度。 2.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串通投标案 ——依法(略)生产经营领域的串通投标行为 基本案情 (略)年6月底,(略)茶山经营管理权对外公开招标。当地茶农、被告人王某甲和王某乙兄弟二人均有意参与竞标。在王某甲的提议下,兄弟二人商定串通
投标报价,计划中标后共同经营该项目。投标当天,王某甲和王某乙以自己及亲友等(略)人的名义(略)参与,并在(略)威胁其他投标人,恐吓招标方工作人员。此外,王某甲还在场外向其他投标人承诺给予每人(略)的陪标费,以阻止他人继续参与投标,并在中标后实际给予参与投标人共计1.6(略)。最终,王某甲以(略).5(略)的投标报价顺利中标。该项目由王某甲和王某乙共同经营。(略)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甲与被告人王某乙在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采用威胁、贿赂等非法手段,(略)集体和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均构成串通投标罪。其中,王某甲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某乙作用较小,系从犯。二被告人均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依法从轻处罚。综上,以串通投标罪(略)别判处王某甲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略)五千(略);判处王某乙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发(略)生产经营领域的串通投标典型案例。茶产业是福建的支柱产业之一,公开招投标是农户取得茶山经营权的主要形式。近年来,日益增多的茶山经营权领域串通投标行为,损(略)集体经济组织及茶农的经济利益。本案中,被告人王某甲和王某乙系从事茶叶生产经营活动的当地茶农。在公开招投标活动中,为
获取茶山经营权,二人串通投标报价,犯罪金额虽未达到立案标准,但通过威胁、贿赂等非法手段阻止他人(略)依法准确认定二被告人构成串通投标罪,有力维护了茶产业公平竞争秩序,(略)振兴发展提供了(略)综合考量本案系农民在承包土地期间的个人犯罪,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损失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略)主从犯,(略)别裁量刑罚并宣告缓刑,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彰显了司法温度。 3.被告人李某琼受贿、串通投标案 ——依法惩治医疗领域“量身定做”串通投标行为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琼(略)院长。(略)年8月,周某斌(另案处理)向李某琼推销核磁共振设备,并承诺给予好处(略)参加围标,并根据周某斌提供的核磁共振设备(略)制定招投标公告。(略)年2月,周某斌(略)及其他两家企(略)中标,合同标的额为(略)。事后,周某斌为感谢李某琼在采购核磁共振设备上提供的帮助,送给李某琼(略)。另查明,李某琼另受贿(略)余(略),诈骗(略)余(略)。(略)经(略)采购招投标过程中,与投标人共谋,通过设定特殊设备参数的方式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李某琼利用担任(略)院长的职务之便,在药品及医疗耗材采购、设(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略)余(略),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李某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略)余(略),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李某琼具有立功、坦白、退缴部(略)受贿犯罪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李某琼以受贿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二(略);对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百(略)五(略)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略),继续追缴。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医疗领域腐败与串通投标交织的(略)采购招投标乱象相互交织的问题较为突出,部(略)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以设定特定条件的形式排斥其他投标者,严(略)场公平竞争,严(略)场经济秩序。本案中,监察机关在调查被告人李某琼涉嫌犯受贿罪期间,发现其涉嫌串通投标、诈骗的犯罪线索,遂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侦查,李某琼作为招标方,与投标人周某斌共谋,通过量身定(略)围标,构成串通投标罪。事后,李某琼收受周某斌所送(略),构成受贿罪。李某琼的串通投标行为与受贿行为系两个独立实施的犯罪行为(略)对李某琼犯受贿罪与串通投标罪决定数罪并罚,准确全面评价犯罪事实,依法严惩医疗领域内外勾结串通投标行为,(略)场公平竞争,(略)场良性运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4.被告人袁某、赵某串通投标、行受贿案 ——依法惩治教育领域的串通投标行为 基本案情 (略)富宁(略)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被告人袁某向(略)某领导关系密切的郑某(另案处理)行贿(略)成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略)成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后,袁某向赵某行贿(略)并伙同其通过“拆(略)售卖标段”的方式,在投标过程中由招标代理机构事先(略)南某昇公司中标该项目的食品配送单位,中标金额共计(略).(略)。招投标期间,袁某共收取卖标费(略),行贿(略)。调查期间,袁某主动退赃(略),赵某(略)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赵某相互串通,通过贿赂、买卖等非法手段谋求意向
中标人中标,严(略)场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