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同时提供 标书代写、信用评级、
            ISO证书办理、大数据等服务)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5-09-2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起动/焊接一体机。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起动/焊接一体机
 2.项目编号:ZC(略)K(略)-1
 3.项目概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  (人民币(略))   | 
  1   |   起动/焊接一体机   |   军委批复   |   套   |   3.(略)(含税价)   | 
 
 ★ 首批订购数量  (略)  套,后续实际采购数量以批复订购计划为准,实际结算价格以审价为准,投标人风险自担。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  (略)  天内  全部交付完毕。 
 ★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略)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略)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略)军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略)军装备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略)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发布的失信供应商名单内。
 4.2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未(略)或(略)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4.5资金运营状况良好,企业自有资金(含银行账户账面资金和银行授信剩余额度,中央企业可提(略)出具的账户账面资金证明,与银行证明具有同等效力)能够满足最小中标标的金额(略).6(略)(订购项目按最小中标数量×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算)的(略)%(含)以上;
 4.6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略)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略)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7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  4.7.1  、  4.7.2  条件之一): 
 4.7.1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装备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 科研及生产  (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略)证书副本为准),同类产品是指:电源类、电焊机类;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兵种装备部(含原(略)装备部)、武警部队装备部机关合同监管部门,以及军委机关(略)管有关装备部门履行相应职能机构(军事代表机构出具证明无效)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略)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兵种装备部(含原(略)装备部)、武警部队装备部机关合同监管部门,以及军委机关(略)管有关装备部门履行相应职能机构(军事代表机构出具证明无效)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说明:资格审查通过证明文件开具条件为,①军委装备发展部已核准列入《装备承制单位目录》但未印发证书的;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专用装备)或资格检查(军选民用装备)工作已完成,且问题(略)改验证合格,(略)已上报或审核同意上报推荐(略)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意见。承制单位由(略)军装备部监管的,应首先向(略)提出申请,然后按照程序逐级(略);由军委或者其他军兵种监管的,按各自程序(略)。
 4.7.2如投标人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但承制装备范围未涵盖招标产品,投标人须具备4.7.2.1-4.7.2.2的全部条件。
 4.7.2.1①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②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出具军兵种装备部(含原(略)装备部)、武警部队装备部机关合同监管部门,以及军委机关(略)管有关装备部门履行相应职能机构(军事代表机构出具证明无效)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③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略)证书》不在有效日期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兵种装备部(含原(略)装备部)、武警部队装备部机关合同监管部门,以及军委机关(略)管有关装备部门履行相应职能机构(军事代表机构出具证明无效)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
 说明:资格审查通过证明文件开具条件为,①军委装备发展部已核准列入《装备承制单位目录》但未印发证书的;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专用装备)或资格检查(军选民用装备)工作已完成,且问题(略)改验证合格,(略)已上报或审核同意上报推荐(略)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意见。承制单位由(略)军装备部监管的,应首先向(略)提出申请,然后按照程序逐级(略);由军委或者其他军兵种监管的,按各自程序(略)。
 4.7.2.2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略)日内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承制范围涵盖招标产品),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8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证书已过期但已(略)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但已通过(略)审查,须提供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说明: 
 (  1  )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略)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  2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  (略)  年  -(略)  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发出招标公告时间: (略) 年 9 月 (略) 日。
 5.2发售时间: (略) 年 9 月 (略) 日起到 (略) 年 9 月 (略) 日止,每日上午(略)时(略)至(略)时(略),下午(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3(略)。
 5.4招标文件售价及注意事项
 5.4.1每包人民币(略)(另需(略)服务费),售后不退。本项目(略)标书费,线下领购招标文件。
 5.4.2凡有意(略)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略)((略)www.(略).cn)进行供应商免费(略);
 5.4.3(略),(略)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搜索ZC开头项目编号(搜索项目编号时不含包号,如ZC(略)K(略)-1的项目编号,搜索“ZC(略)K(略)”即可)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略)“(略)”参与项目;
 5.4.4(略)要求填写购标单位负责人信息,选择拟参与项目标包后完成购标流程并(略)相关标书款;
 5.4.5(略)完成后,供应商联系人可携带(略)材料前往发售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5.4.6(略)操作过程中(略)客服热线(略)-(略)获取支持;本项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略)、(略)标书,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6. 线下领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略)复印件并加盖有效的企业印章),格式自拟;
 (2)(略)登记表、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略)年 (略) 月 (略) 日(略):(略)(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和产品样机。
 7.3投标文件(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实物样(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5开标地址:(略)8.其他要求
 8.1(略)审核企业递交资料, 本次审核仅作(略) (略)招标文件依据,凡(略)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以信函或(略)的形式与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略)
 联系人:(略)深
 电话:(略)址:(略)9(略)2层1部
 邮政编码:(略)
 
 (略)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