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拥有(略)不良债权进行单户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及数量
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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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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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利息 |
利息计算截至日 |
担保情况 |
债务重组情况 |
| 山西 |
| (略),(略).(略) |
(略),(略).(略) |
(略)年(略)月(略)日 |
| 保(略)、晋中(略)公司(略)别在保证限额人民币(略)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略)年(略)与债务(略)签署《还款协议》。经双方确认,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暂计算至(略)晋中(略)本金、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共计(略),(略),(略).(略),其中本金余额(略),(略),(略).(略),利息、罚息、延迟履行利息等合计(略),(略),(略).(略),代垫费用2,(略),(略).(略)。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债务人需(略)合计(略),(略),允许提前还款。
截至本次公告发布日,债务人已按《还款协议》累计偿还(略),(略),还需偿还(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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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另上表所列之债权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故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金额、受偿顺序以借据、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略)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处置等,现予以公告。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略)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投资人要求
投资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略)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略)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略),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略)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8号
邮编:(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略)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石女士:(略)-(略)、荆女士:(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