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同时提供 标书代写、信用评级、
ISO证书办理、大数据等服务)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5-08-2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医用超低温保存箱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略)医用超低温保存箱项目(二次)2、采购编号:HNQS-(略)-(略)、采购方式:公开
招标4、最高(
预算)限价:(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需求:医用超低温保存箱,1台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国家行业验收标准5.4.供货期:具体交货时间,接到采购方通知后(略)日内。5.5.质保期:≧5年;5.6.交货地址:(略)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略)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或(略)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略)以公司(略)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
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略)财(略)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被(略)采购严重违法(略)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略)”(http:(略).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的;被(略)站((略)www.(略).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略)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略)采购活动(提供供(略)信息、股(略)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略)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略))。2、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略))。3、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略)证》及《医疗器械产品(略)登记表》,若已(略)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略)证》(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可不提供)。三、
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2、获取文件方式:在
投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请(略)盖章的(略)(格式自拟,应包含项目名称、包号、申请人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略)等有关信息)、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略)复印件、营业执照扫描件至代理机(略)构以(略)方式将
招标文件(略)至投标申请人的(略)。(注:以(略)收到时间为准,超时送达的(略)材料采购人及
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略))3、售价:(略),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提交1.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2.地址:(略)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投标文件开启1.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2.(略):(略)、(略)《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略)》、《(略)》(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9号联系人:(略)方式:(略)-(略).采(略)地址:(略) (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