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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11-0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黄埭镇政府及国有(集体)投资工程审计委托协审服务(第二批...。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略)政府及国有(集(略)审计委托协审服务(第二批)JSZC-(略)-JZCZ-C(略)-(略)采购项目的潜(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略)(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ZCZ(略)及国有(集(略)审计委托协审服务(第二批)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略)(采购包1:(略).(略);采购包2:(略).(略);采购包3:(略).(略);采购包4:(略).(略))最高限价(如有):标段一:人民币(略)(¥(略).(略))标段二:人民币(略)(¥(略).(略))标段三:人民币(略)(¥(略).(略))标段四:人民币(略)(¥(略).(略))采购需求:为加强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略)((略)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算评审、竣工结算审核等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略)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略)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略)采购促进中小(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略)采购促进中小(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略)采购促进中小(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略)采购促进中小(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略).(略)站((略)www.(略).cn)(略)站((略)www.(略).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略)、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略)采购活动;4.法人的(略)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5.供应商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略)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略)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6.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相关规定。7.如参与过某项目预算(标底)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预算(标底)审核内容标段的投标,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过程跟踪审核单位与审计质量核查、监理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供应商自动放弃包含该项目协审内容标段的得标权。采购包(略).(略)站((略)www.(略).cn)(略)站((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略)、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略)采购活动;4.法人的(略)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5.供应商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略)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略)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6.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相关规定。7.如参与过某项目预算(标底)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预算(标底)审核内容标段的投标,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过程跟踪审核单位与审计质量核查、监理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供应商自动放弃包含该项目协审内容标段的得标权。采购包(略).(略)站((略)www.(略).cn)(略)站((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略)、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略)采购活动;4.法人的(略)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5.供应商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略)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略)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6.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相关规定。7.如参与过某项目预算(标底)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预算(标底)审核内容标段的投标,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过程跟踪审核单位与审计质量核查、监理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供应商自动放弃包含该项目协审内容标段的得标权。采购包(略).(略)站((略)www.(略).cn)(略)站((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略)、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略)采购活动;4.法人的(略)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5.供应商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略)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略)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6.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相关规定。7.如参与过某项目预算(标底)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预算(标底)审核内容标段的投标,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过程跟踪审核单位与审计质量核查、监理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供应商自动放弃包含该项目协审内容标段的得标权。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略)方式:(略)售价:0.(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略)-(略):(略)(北京(略)五、开启时间:(略)-(略)-(略):(略)(北京时间)地址:(略)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略)证书(略)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略)电子签章。(略)证书及电子签章的(略)方法详(略)—法规政策--《(略)财政厅关于更换(略)和电子签章的(略)界面中的“新(略)办(略)下的政务(略)证书,(略)内各(略)下的政务(略)通用。苏州(略)地址:(略)4(略)窗口,咨询电话:(略)-(略)。2.(略)供应商进入“(略)”―(略)“供应商”。插入(略)证书(略)―(略)“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略)“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略)“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略)“电子签章”―(略)“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略)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
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略)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略)(后缀名(略)采购(略)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略)供(略)址链接https:(略).(略)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略)咨询:(略);(略)技术咨询电话:(略)-(略)-(略);签章使用问题:(略)-(略)、(略)-(略)、(略)、(略)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略);QQ:(略)、(略)、(略)。4.(略)成功的供应商在(略)磋商文件后,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1)电话询问:联系人:(略)方式:(略)-(略)。(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略)成功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5)其他(略)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6)质疑函格式请自行(略)”(略),并按照格式要求执行。(7)质疑函内容须以中文书写,按法定(略)通讯地址:(略)2座(略)联系人:(略)方式:(略)-(略);邮编:(略).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略),但截止日期之后(略)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6.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请(略)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略)状态。7.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略)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