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问题已按要求完成(略)改,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名称及问题描述
问题名称: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略)级编号(略)—4)。
问题描述:《国家级公(略)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国家级、(略)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但(略)年以来,(略)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减少(略).9(略)亩,其中调出(略).8(略)亩,(略)级公益林减少(略).1(略)亩,其中调出(略).9(略)亩。
二、(略)改目标及(略)改时限
(略)改目标:核实国有公益林优化调出情况,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完成对确需纳入公益林的补入申报。
(略)改时限:(略)年(略)月底前。
三、(略)改情况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略)改措施清单: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国有国家级、(略)级公益林原则上(略)林(略)关于做好国有公益林调出问题(略)改工作的提醒函》,(略)的指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地块展开了全面细致的核实,摸清土地类型、地类、权属等情况,梳理优化调出的原因及面积。经核实调出的原因是,破碎、缝隙小班调出的公益林。调出的面积(略)别(略)一是(略)年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时、调出的(略)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二是(略)级公益林优化修编时、调出的(略)级公益林。以上国有公益林,经核(略)同意,以永林报〔(略)〕4号文件,专项上(略),重新补入为国有公益林,其中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略)亩,(略)级公益林(略)亩,按公益林进行管理。
四、下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略)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届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一是进一步规范公(略)以“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严格按照国家级、(略)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加强公益林年度变更数据审核和公益林数据库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二是持续开展违法用地专项(略)治,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略)林草资源安全。三是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依法高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用林需求,从源头防范化解要素保障不足引发的违法违规风险。四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略)改成果。建立健全问题(略)改“回头看”巡查制度,对已完成(略)改的问题开展常态化复查,确保(略)改成效长效稳定,防止问题反弹。五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入户宣传、典型案例警示、新媒体普法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耕地和林地保护政策的认知度,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形成群防群(略)面。
五、公众意见建议征求
(略)、州(略)公示栏张贴和(略)站(https:(略).cn)公示。
公示时间:公众可在此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子(略)、电话等方式(略)天(略)和退耕(略)反馈。<(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