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育(略)那(略)什盆小组(略)(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文件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略)且未担任其他(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 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略)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 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略)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须知1.4.1”四、其他要求更改(略)建筑业企业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略)建筑企业诚信档案 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略)站(http:(略).cn/)(略)申请《(略)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按要求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拟派驻的项目负 责人(项目经理)信息。(园林绿化类项目的施工单位无需提供)
以下3.4款更改(略)“(略)”(http:(略).cn/shixin(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投标人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还须赔偿 招标人的损失。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略)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略)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 (含以上级)职称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以及 职称证明材料(证书、获得证书时的公示文件)和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公(略)站公示截图或企业内部的公示文(略)站截图,须附上查询链接。
3.本项目对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签章处不要求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
4.投标人中标后(略)建筑(略)填报的拟派关键岗位人员须满足:(略)年(略)月至 投标截止日在投标单位缴纳任意3个月社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略)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略)”(http:(略).cn/shixi(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