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略)事业单位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测试公告》和笔试结果,现将(略)事业单位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略)事业单位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星期一)8:(略)-(略):(略),(略):(略)-(略):(略)。
地址:(略)t-indent: 2em;">
三、应提供的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略)进行,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略)、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略)备案表。
(二)凭境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教(略)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四)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略)到低(略)依规递补。巴(略)别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巴(略)上(略)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由巴(略)依规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星期二)(略):(略)。
(二)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巴(略)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考生姓名、(略)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略)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巴(略)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需要进行调(略)的,由招聘部门(单位)依规提出调(略)申请,经恩(略)审核同意后,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该岗位招聘计划,并(略)公布调(略)情况。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略)、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组织面试工作。面试(略)(https:(略).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略)《关于印发<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略)〕7号)、《关于做好(略)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略)〕4号)和《(略)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部门(略)
咨询电话:(略)-(略)
附件:(略)事业单位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略)人力资源和(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