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校内(略)-(略)
1.2 项目名称(略)采购日常维修材料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 预算金额:(略).(略)
1.5 采购需求:采购日常维修材料一批,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略)日内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符合下述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包>)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略)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略)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略))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略)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略)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投标人代表的(略)(原件)及投标人近(略)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工资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略)w(略)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www.(略).cn>(略)www.(略).cn>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略)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略)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略)附于《响应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略)退还。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部(略)材料须按第六章(略)-1附件要求提供核验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谈判文件》:
3.1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 月(略)日,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略)((略)号-(略)后(略))
3.3(略)上
3.3.1 (略)《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以明确当事人身份):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略)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略)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略)原件(附单位负责人(略)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略)《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4 售价:人民币(略)/份(售后不退)
3.5 提示: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联系通知电话。潜在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本项目可能发(略)址详见本章第6条)。基于本项目对投标人联系通知电话不作要求,投标人将自行承担遗漏公告内容的风险及责任。
4.《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北京时间)
4.2(略)开标厅((略)号-(略)后(略))
5.《响应文件》开启:
5.1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北京时间)
5.2(略)开标厅((略)号-(略)后(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http://(略)www.(略).com”(如有变更延期等,请(略)首页(略)“变更通知(略)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略)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略)〕(略)号)中“(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预算金额的(略)%与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略)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略)】(略)号)及发改价格【(略)】(略)号文件的标准核算金额后,按低者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略)。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略)p>
联系方式:(略)-(略)、(略) 财务部咨询电话:(略)-(略)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