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略)析仪检验试剂供货商遴选公告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公开遴选的方式遴选供货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交资料参加。
一、遴选项目: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略)析仪检验试剂供货商遴选(目录详见附件)
二、遴选方式:公开遴选—坚持高性价比的原则,使用综合评(略)法。
三、(略)时间和地址:(略)3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略)方式:(略),(略)资料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均以(略)形式(略)。
(三)提交纸质版遴选文件时间方式:(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前,(略)递交或邮递。(略)2(略)设备科。
(六)注意事项: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及(略)/遴选文件须按附件要求的格式和顺序排列,否则视为不合格,视作无效(略)。
四、(略)企业资质要求(复印件(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二)(略)企业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彩印件(具有有效期限,且有授权方法人亲笔授权),进口产品授权书必须提供中文版本;
(三)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略)证》;
(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洽谈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五)法人代表(略)(格式见附件2);
(六)《营业(略)提(略)提供复印件盖公司红章);
(七)(略)企业须递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及PDF版本)并全部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企业(略)表顺序排列(格式见附件),以(略)形式(略)。
注明:(略)有权对供应商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供货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略)遴选活动。
五、遴选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检验试剂供货商遴选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或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应出具相应的经销或代理授权书。对有争议的授权,我院有权拒绝其申报。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活动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严重违法被行政部门依法查处的,遴选人可拒绝其申报。
4、所有企业营业执照及生产经营许可证其到期时间必须在公开遴选日期以后,否则视为资质无效,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5、(略)企业参与此次公开遴选的产品属于广西壮(略)招标范围的必须在广西药品和(略)。
(二)本次遴选检验试剂的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认定的相应标准。
2、供应商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的合格产品。
3、所有产品(略)证及批准文件其到期时间必须在公开遴选日期以后,否则为无效资质文件。在遴选周期内发现供应商销售不在(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或虚假(略)证产品则取消其成交产品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试)字号产品参加。
5、如产品(略)证存在虚假、一证多用、(略)证副表不能体现产品规格等问题,我院取消供应商申报资格。
6、按采购人要求,必要时提供样品试用。
7、本项目为1个采购包,最多遴选1家供货商。
(三)申报要求:
1、目录内产品名称和规格、厂家仅作参考,欢迎各供应商提供能实现同等功能的产品。
2、供应商严格按所投产品目录供货,不得超所投目录范围供货,否则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其资格,代理商供货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各(略)品牌报价(略)限价和采购文件里写到的单价上控价。
(四)特别说明:本项目发布遴选公告后(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公告时间截止后直接与(略)供应商进行洽谈或议价;
六、请供应商密切留意崇(略)最新公告、及相关邮(略)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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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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