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略)关于印发《北京经(略)政务服务一体化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略)《关(略)搭建工作的通知》要(略)稳定运行,做好政务服务大厅设备的的日常维护与应急响应,现公开招募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的专业(略)租赁及日常运维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略)租赁服务
1.提供符合社保业(略)络租赁服务,带宽不低于(略)Mbps。
2(略)接入须符合国家及社保、通信行业的各项安全规范,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保密与完(略)。
3(略)的定期检测与优化服务,保障数据交互顺畅,并及时响应和(略)故障。
(二)政务服务大厅设备运维服务
1.运维范围涵盖大厅各类软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自(略)设备:取号机、LED窗口显示屏、广告机、拼接屏等。
(2(略)及相关接口程序、(略)、评价器、数据库等。
(3(略):(略)音摄像头、(略)音器、硬盘录像机等。
(4(略)络设备:交换机、(略)由器、服务器等。
2.设备巡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巡检(重点包括服务器、交换机、(略)由器等),并提交详细的巡检报告。
3.故障处理:建立7×8小时故障响应机制,接到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到达(略),1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重大故障须在1小时内确定应急修复方案并启动修(略)报备进展。
4(略)与设(略)的日常更新、补丁安装与病毒防护;定期进行设备清洁、保养与参数调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三)服务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略)
二、招募条件
服务商须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略)租赁、IT运维服务或相关业务),且(略)成立时间不少于(略)年。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略)机关、事(略)租赁、运维服务项目经验;
(二)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略)接入服务或专用通信服务);
(三)拥有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其中至少2(略)运维职业资格证书;
(四)没有严重失信记录,且一年内没有一般失信信息记录;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七)运营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略)时间及相关安排
(一)(略)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9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工作日)
(二)比选文件
1.(略)办事处政(略)及设备运维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商基本情况、需求(略)析、服务内容、计划目标、服务团队、服务经验、优势特色、风险控制等内容)。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信用证明等相关资质文件及证明材料。
(1)比选文件及运维方案模板请联(略)获取。
(2)请符合招募条件的运营商在(略)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将比选文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略)办事处(略)室。
(三)比选安排
(略)截止后进行运营商初选,对单位资质、业务经验、运营方案等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束后通知进入比选环节,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地址:(略)2(略)办事处(略)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