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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G30高速公路无人机道路巡检系统建设项目电缆等辅材公开询比采购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G(略)   高速公(略)建设项目电缆等辅材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 G(略)  高速公(略)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GSB(略)WJ(略)  (略)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1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需开展 G(略)  高速公(略)建设项目电缆、 PVC  电缆护管等辅材采购,我部拟启动该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工作   。       
 1.2  采购内容及(略)包(标包)划(略)情况 [   
    序号      |    采购      内容      |    数量      |    采购估算金额合计((略))      |    采购方式      | 
   1        |    电缆 4*3         |    (略)        |    (略)      |    公开询比      | 
   2        |    PVC   电缆护管        |    (略)        |    (略)      | 
   合计      |         |    (略)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0.2(略)(含税),未税 0.(略),税率 (略)%】(略)人民币 /计算方法,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未税 0.(略)),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所供服务在其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内 ,具备服务能力的服务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 /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 7) [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略)包(标包)或者未划(略)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  (略)  年 (略)月 (略)日 (略): (略)---(略)月 (略)日 (略): (略)   
   3.2     获取地(略)景(略)公司采购与供应链部   
   3.3     获取方式:  电子(略)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  递交方式:  (略)或(略)递交   
   4.2     应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略)采购与供应链部   
 4.3  唱价时间和地址:(略)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4.4.3  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略)   
 5.1  (略)   
 未(略)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略)( https:(略).cn)”首页“立即(略)”模块完成(略)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2(略)  证书(略)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略) (略)证书,并确保 (略)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略)证书(略)流程详见(略)首页“操作指引 -(略)”。   
 5.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略)-(略) /(略)-(略)   
(略)证书(略)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  仅在  (略)(  https:(略).cn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地址:(略)p> 邮  编:   (略)     
 联系 人:(略)     
 电  话: (略)      
  
  
  <(略)   
    (略)    年 (略)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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