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十一大队速度反馈仪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十一大队速度反馈仪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HYZB-(略)
1.3 采购人:(略)通警察总队高速六支队
1.4 (略)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略)实际情况,在天黎高速阳泉方向K(略)+(略)和五台方向K(略)+(略)两处(略)连接长下(略)段安装速度反馈仪,达到降速、警示提醒等作用,有效减少(略)超速违法行为,提升车流稳定性,预防因车速过快导致的交通事故。具体采购范围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略)、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2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略)个工作日内完成。
2.3 交货地址:(略)2.4 质量标准:全新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及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信誉要求:(略)站((略)www.(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未被“国家(略)站(http:(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
(4) 其他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略):(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
4.2 发售地址:(略)r/>4.3 供应商(略)谈判文件的资料((略)的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略);③如授权代表(略),需提供(略)(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略)复印件)④供应商基本信息表(信息包含: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略)等相关信息(格式自拟))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略)招标投标协会/(略)》上发布。
8 其他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9.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六支队
地址:(略)联系人:(略)r/>联系电话:(略)-(略)、(略)
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址:(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