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一体化推进(略)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略))
标段编号:Y(略)ZG(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略)年一体化推进(略)已由宜(略)以宜数投备[(略)](略)号批(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贴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略)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略)上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址:(略)2.1.2建设(略)建设涉及太平、芳溪、铜山、善卷、芙蓉、(略)新桥7个小流域,(略)面积(略).(略)km(略),主要建设内容(略)治、生(略)措施,经济林、水保林、植物过滤带及植物护坡等植物措施。
2.1.3项目投资估算:约(略).(略)(其中:建安费用(略).(略))。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略).(略)。
2.1.5(略)咨询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开始(略)审计报告提交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时间为准。)
(1(略)造价咨询期限:合同签订(略)造价结算审计结束止;
(2(略)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3)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同时必须满足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1.6工作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略)咨询服务(略)造价咨询(跟踪审计、结(略)预算(含清单)审核)、监理、项目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略)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及(略)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略)服务咨询能力:
3.1.1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略)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略)师资格证书(略)专业)或国(略)类),同时(略)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以总监身份已承(略)不得超过2个,且(略)外不得有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略)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略)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项目咨询机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略)师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3.1造价咨询负责人:(略)
3.3.2(略)师:《(略)师资格证书(略)专业)或国(略)类)。
3.3.3项目管理(略)建设或咨询类执业资格。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略)项(略)咨询服务或(略)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4.1自(略)年(略)月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略)咨询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略)咨询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2 自(略)年(略)月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略)造价咨询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3 自(略)年(略)月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略)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含(略)表或(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竣)工验收证书,(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竣)工验收证书需具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盖(略)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略)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略),且时间顺序(略)实(略)的时间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含(略)表或(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竣)工验收证书颁发时间为(略)的单项合同造价以合同协议书所注为准,合同(略)造价的,需要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略)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略)包单位不得与(略)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略)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略)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略)”(略)“(略)”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略)”是指:(略)公共资源交易7.0(略);
5.3工具使用费(略),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8时(略)。
6.2(略)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略)参加开标会,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略)。投标人通过宜(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略),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略)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略)、江(略)和(略)上发布。
7.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略)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略)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略)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略)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略)天内有效,超出(略)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略)中”等,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司
地址:(略)>电 话:(略)***********
(略)
地址:(略)5(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注:1、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中(略)师等同于建人[(略)](略)号文件之后取得的(略)师资格。
2(略)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略)”(略)“7.0(略)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略)公共资源交易7.0(略)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略)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