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同时提供 标书代写、信用评级、
ISO证书办理、大数据等服务)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5-10-11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云南安发杭萧绿建钢构有限公司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南安发杭萧(略)公司(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将选聘相关(略)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二、项目内(略)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略)析意见,服务方式包括口头反馈法律建议和意见,必要时对相关重大(略)要求,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合同行为等(略)提供必要的法(略)管理者法律咨询1.对委托方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2. 按委托方要求出席相关工作会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意见。3. 对委托方经营管理活动中暴露的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明显不利于委托方合法权益的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4. 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新审结的判例可能对委托方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与风险,及时向委托方提供前瞻性的书面(略)析意见和建议(略)项目的法律咨询1. 项目招投标方面的法律咨询(1)对项目是否必须
招标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咨询意见。(2)对项目招标过程中的合规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3(略)之间在招投标过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咨询意见。(4)对联合体投标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咨询意见。2(略)合同签订方面的法律咨询(1)前期参与项目有关合作各方的项目合作谈判,拟定、审查合作协议书、合作合同、备忘录和相关法律文件。(2)(略)承包方式(如联合体承包、内部承包、(略)包)的法律建议,并对联合体协议、内部承包合同、(略)包合同等合同协议进行审查。(3)(略)施工合同的谈判,拟定、(略)施工合同。(4)参与勘察、设计、监理类合同协议的谈判,拟定、审查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3(略)施工阶段的法律咨询(1)(略)材料供应与采购谈判,拟定、审查材料供应与采购合同。(2)协助进行质量、安全、付款、工期履约情况跟踪,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应委托方要求出席相关协调和谈判会议。(3)协助参与处理因项目停建、缓建,施工方逾期竣工、设(略) 量增减等发生的纠纷。(4)拟定、审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对外文件,包括各项变更函件、洽商函件、工作联系单等。(5(略)竣工验收程序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对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提前证据收集指导。4(略)结算方面的法律咨询(1)施工索赔与反索赔风险提示,索赔证据的取证、收集与(略)理、索赔文件起草。(2(略)结算过程合法性、合约性进行提示与审核,提前对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协助委(略)结算。(3(略)保修阶段及保修金返还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四)人力资源管理1. 为委托方草拟、修改、审查劳动与人力资源相关合同(如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聘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期协议等);2. 协助委托方梳理与(略)包队(略)、合作队(略)、班组等法律关系,降低(略)包用工风险;3. 根据委托方实际情况,对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形式的适用范围及条件提供意见,协助降低非劳动合同类用工的法律风险;4. 协助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假期、加班、福利、解聘等劳动人力资源管理事项。(五)合同管理应委托方要求,对委托方拟签订各类重要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或起草合同文本。主要包括:1(略)类合同(略)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专业(略)包合同、劳务(略)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结算类协议等;2. 钢材(略)、加工类合同,如钢材料买卖合同、钢材料加工制作合同等;3. 土地开发类合同,如土地出让合同、合作开发协议、前期咨询服务类合同、投资类合同、融资类合同、担保类合同等;4. 其他类合同,如知识产权类合同、咨询服务类合同等。针对常用合同类型,协助委托方确定合同模板、合同范本,并结合委托方实际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更新。从合同洽谈阶段、合同招投标阶段、合同评审阶段提前介入合同管理。协助委托方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六)制度制定及审查1. 根据委托方的股权结构及经营(略)的治理结构方案,拟定公司治理机构议事规则。2. 应委托方要求,对委托方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3. 协助委托方建章建制,尤其是应对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例如:土地法规、招投标法规、建筑法规、安全生产法规、环境法规、消防法规等)建立的相关规章制度内容、制定程序进行法律审查,保障规章制度合法合规。4. 按照委托方要求,对公司的重点规章、制度提出法律咨询意见。5. 协助委(略)规章制度,运行效果进行(略)析,提出法律咨询意见。(七)风险防范及律师函1. 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经济、民事、行政纠纷的谈判、调解,提供(略),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对纠纷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预测。2. 指导委托方有关部门清理现有债权债务(包括(略)款债权债务),及时对单项债权债务的解决提供(略)。3. 应委托方要求,就委托方在业务活动及内部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在不违背律师执业利益冲突的原则下对相关对象发出律师函证。(八)法律意见1. 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委托方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书面法律意见。2. 应委托方要求,就委托方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对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委托方收到的法律文书进行(略)析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3. 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委托方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及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法律(略)析,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九)法律知识培训1. 每年至少4次普法活动,对委托方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运用技巧的培训或举办法律讲座。2. 向委托方介绍新颁(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提供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十)疑难问题的解决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委托方
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十一(略)提供(略)坐班服务一次。三、(略)条件(一)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公司业绩要求:自(略)年(略)月至今以上类似业绩。2.财务要求: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项目团队要求:建工类法律顾问项目团队需(略)领域,团队负责人须具备(略)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有多年建工领域法律服务经历,熟悉建工行业法律法规与实务流程,能统筹团队处理项目全周期法律问题;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建工相关服务经验,可匹配行业专项法律需求。4.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略)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
信用中国”(略)www.(略).c(略)站(http:(略).cn)无 “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二)服务费用:本次费用由(略)机构按包干价填报,填
报价款包含一切费用(本次比选
控制价为每年(略))(三)服务要求:1.时限要求:由中选机构在中选并公示无异议后(略)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着手开展相关服务工作。2. 质量要求:中选机构的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招聘行业规范及要求,满足委托方需求,提供后续服务。四、材料准备(一)(略)申请函;(二)报价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略)明(略)执业许可证;(五)法定代表人(略);(六)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七)信息真实承诺函;((略)站查询响应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九)其它相关材料。注:
响应文件仅采用纸质盖章版本,须密封并(略);响应文件中有模板的按模板执行,无模板的各响应供应商自行拟定,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每页都需(略),(略)个文件需加盖骑缝章;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五、
评估机(略)将按照相关流程组织内部评审,对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二)确定成交单位通过审查的报价单位达到三家及以上,采取综合评审法确定成交单位。若通过审查的评估单位不足三家,则重新组织二次询比。(三)公示结果评选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将在安宁发展(略)(http:(略).com)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略)个日历天无响应,则放弃成交,顺延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直至剩余参与询比供应商数量少于
采购文件要求。若剩余参与询比供应商数量少于采购文件要求,我司将重新组织询比。六、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一)公告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二)公告地址:(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四)(略)资料送达地址:(略)部。(略)资料接收时间:工作日9:(略)-(略):(略);联系人:(略)系电话:(略)。(五)响应供应商仅可提交一次(略)资料,不得补充或修改(略)资料,成功提交(略)材料即视为参与(略)。(六)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者造成(略)作废。七、其他要求(一)供应商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略)成功与否,供应(略)予以存档。(二)公司择定成交方后,将以电话或书面方式(略)要求的时间协商并签署合同。成交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略)仅接受一次性报价(即首次报价),申请人首次报价存在不明确或者首次报价并非最终报价的,即视为申请人放弃参(略)与成交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五)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略)负责解释。 (略) (略)年(略)月(略)日 (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