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略)级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办法规定,现将(略)年(略)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二期)项目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略)年(略)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二期)项目招标金额为人民币(略),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1个月。本期国库现金管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存款商业银行和存款金额。
二、招标条件
(一)符(略)级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办法规定的商业银行,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略)贷款、(略)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具体包括(略)的法人商业银行或法人商业银(略)(成都)(略)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必须严格达到监管标准。
上述条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略)相关规定。
(四)必(略)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为质押品(略)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面值数额(略)别为存款金额的(略)%、(略)%、(略)%。
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或招标文件中要求报送的指标数据缺失的为无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略)
(一)(略)招标文件的商业银行需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并指定本行工作人员(不得为具体承办机构或(略)支机构相关人员)持介绍信及(略)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北京时间)前(略)财政厅2(略)室(略)招标文件,联系电话为(略)-(略)。
(二)商业银行在(略)招标文件时应以正式文件报送本行(略)年度具体承办机构信息。(略)招标文件时报送的承办机构要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商业银行报送承办机构信息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若(略)年已报送本年度本行具体承办机构且无变动,在(略)招标文件时无需重复报送。若确需变更的,在(略)招标文件时应以正式文件重新报送本年度本行具体承办机构信息。
(三)逾期未(略)招标文件或报送承办机构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