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略)-1
1.2项目名称:(略)年(略)星维修服务项目
1.3采购预算(略)标段年度预算人民币(略),B标段年度预算人民币(略)。
1.4比选内容:
A标段: 水电改造与维修、化粪池疏通、房屋改造与维修、房屋玻璃更换、仓房改造及维修、屋面防(略)与维修、水管及消防管道维修、安全(略)等【以比选人书面下达的实际委(略)内容为准】。本标段选取中标人数量为5家。
B标段:电机减速机维修、泵阀维修与更换、电气设备维修与更换、机械设备维修等粮库和加工车间维修设备维修(以比选人书面下达的实际委(略)内容为准)。本标段选取中标人数为2家。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5合同期限:本次定点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国内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比选内容的比选申请人;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申请人;
2.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比选申请人,或者存在相互参股关系、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监事、经理)兼任情况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比选申请人,只接受其中先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不接受其他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2.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规定,比选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略)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5至比选截止日,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以评标阶段通过“(略)站查询结果为准】;
2.6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略)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略)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略)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略)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略))到南宁市良庆区沙河路8号((略))办公楼三楼采购部(略)比选文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9日9时(略),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沙河路8号((略))办公楼三楼采购部。
4.2比选申请文件可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至南宁市良庆区沙河路8号((略))办公楼三楼采购部,接收人:(略)-(略)/(略) (略) (略)(密封文件注明AB标段)。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名 称:(略)
地址:(略)8号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