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导则》询比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导则》。已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住房和城(略)建设(略),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略):采购服务单位,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导则》。
服务期(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控制价')"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控制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略)成立时间短于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年限的提供已有(略)且年限不足一年的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3.3提供(略)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4
3.5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略)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3.6其他要求:
1>(略)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筑(略))执业资格。
2>所有编制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书面承诺不擅自更换、增减的承诺书;
3>针对本标准编制提供完(略)的实施方案、(略)析方案、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如无具体内容按不响应资格审查处理;
4>在标准编制过程中需提供符合本标准的详细调研报告(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 ,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西宁市五四西路(略)号(略)室)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略)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略)(西宁市五四西路(略)号(略)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发布。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办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pan>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办
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3楼)
联 系 人:(略)pan>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略)
户 (略)
账 号(略)
(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