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略)) | 起始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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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加价幅度((略)) |
(略) | (略).(略) | 工业用地 | ≥1.0 | ≥(略)% | ≤(略)% | \ | (略) | (略) | (略) | 1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略)上交易(略)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略)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略)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略)站(***(略)(***)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南漳(略)上交易(略)”或者(略)襄阳(略)“土地交易(略)”(略)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
(一)有意向竞买者,须(略)南漳(略)上交易(略)”进入或者(略)襄阳(略)“土地交易(略)”进入,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市(略)国有(略)上挂牌出让规则》、《襄阳市国有(略)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略)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二)有意向竞买者须于(略)年4月(略)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略)上交易(略)提交竞买申请。(略)南漳(略)上交易(略)”或者(略)襄阳(略)“土地交易(略)”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四(略)上交易(略)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前5(略)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略)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特殊情况说明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实测面积的多少不影响计算成交价款)。
(二)该宗地开工、竣工时间必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三)出让范围不含城市道路、公共绿地。
(四)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 出让。按照“3+(略)”模式“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略)”即废水执行G(略)-(略)《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GB/T(略)-(略)《污(略)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三级排放限值;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表1中3类标准。
土地竞得人须先与经济开发区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再与南漳县自然资(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略)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略)站(略)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略)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南漳县自然资(略)、南漳县公共(略)将通(略)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略)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略)《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南漳县公共(略)进行成交确认,并与南漳县自然资(略)签订《成交确认书》;(略)个工作日内与南漳县自然资(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略)土地使用手续(略)、配套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南漳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消防和防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略)挂成交价款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该宗地块内围墙及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其权利人另行(略),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架空线路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