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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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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东商网二层六间房屋出租招标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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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4-0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凤东商网二层六间房屋出租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审批信息项(略)二层六间房屋出租项(略)项目地址:(略)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监督部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略)代(略):新站区公共(略)项目见证时间(略)-(略)-(略)二层六间房屋出租公告(略)二层六间房屋出租项目编号(略)A(略)CJ(略)委托方(略)委托方承诺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略)性和准确性负责。交易监督部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略)联系方式(略)-(略)公告、竞价期限1、公告期(略)年4月8日9(略)始至(略)年4月(略)日(略)止。2(略)络一次性报价期(略)年4月8日9(略)始至(略)年4(略)络一次性报价期截止后立即进入优先权行使期,优先权行使期截止时间至(略)年4月(略)日(略)止。一、出租标的情况出租标的层数结构建筑面积(㎡)租期(年)租金底价((略)年)交易保证(略)二层六间房屋出租二层钢混(略).(略).(略)、标的位于合肥市东一环与凤阳路交口。2、房屋权属情况:拟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上述房产均无房屋无产权证及相关报建、施工、验收等文件。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出租人将提供该处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略)相关证照。需自行与周边商户协商公共部(略)楼梯间使用事宜,委托方不承担任何协调义务,承租方以此为由放弃承租资格的,将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3.上述房产消防事宜、化粪池事宜一律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提供任何协调义务;上述房产以现状交付,除主体结构外,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现状以外的维修、维护及更换义务。4.出租标的无一次消防验收。该房产建成后因建造年数较长等历史原因,消防竣工验收资料在合肥市城建档案馆(略)均未查找到。承租户如需要,可自行向有关消防(略)可予以配合,但对最终申请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义务。(略)相关消防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与消防有关的消防设施设备、消(略)等按房屋现状交付为准,委托方不提供消防现状以外的一切改制、维修、更换及申报义务,承租人中标后根据经营需要进行消防改造及申报,费用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协调义务。5.委托方为一般纳税人,按5%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只能向一般纳税人承租人提供税率为5%的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非一般纳税人承租人提供房屋租赁增值税普通发票。6.如承租方为企事业独立法人的,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全体股东承担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应付租金的连带担保责任(承租人投标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及相应(略)复印件)房屋租赁用途要求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综合楼。2、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餐饮行业、有毒物品或危险化学品销售,不得从事产生严重噪音、烟尘污染的行业,不得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略)1、首期租金为首年租金总和,以后租金每三个月(略)一次,先(略)后使用。首期租金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转账(略)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每期租金须自下一期计租开始日前(略)日内(略)至委托方指定账户。(首次出租期限为三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上涨2%,以此类推,租赁期限届满后,项目运营情况良好且履约情况良好的可以续签三年。续签合同的租金需要重新评估,不得低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最后一年租金标准。)2、履约保证金标准为首年六个月租金费用总额,与首期租金一并(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一)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三、承租条件1.意向竞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略)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略)的意向竞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出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略)踏勘(略)侯工电话(略)-(略))2.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略)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额外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出租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3.承租人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略)版)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消防职责,负责对出租标的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在合同履行期内,承租人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房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与委托方签订运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状。4.承租人承担出租房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略)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承租人承担的水、电费用包括自用部(略)和公摊部(略)公摊部(略)包括路灯、景观灯、楼梯灯等公共区域用水用电,以及正常的电损、水损,具体以水(略)最终核定的数据为准。出租房屋的改造、装修、装潢费用及出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原因导致的维修费用除外由承租人自行承担。5.承租人确保装修、装潢方案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完成装修、装潢后,如不能通过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6.出租期内,承租人需负责标的房产物业管理职责,承租人需配合委托方的(略)体管理,符合文明创建要求。7.出租期内,承租人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装潢时,改造、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同意,如因承租人装修方案未通过审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且改造、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及消防通道,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8.承租人应确保该房屋经营业态符合消防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不符合的须无条件进行(略)改。承租人须按照消防等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安防设施设备,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防火、(略)及上级部门对出租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承租人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略)改直至符合要求。9.承租人需按行业主管部门及委托方的统一要求安装门头招牌,安装前需将门头方案报委托方审核,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出租合同履行完毕后承租人自行予以撤除。(略).承租(略)维护该房屋所在项目的公共设施、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车辆秩序。在出租期内,承租人不得出店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不得随意在项目内任何公共区域张贴广告、悬挂标志或文字;承租人在获得委托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目的或形式使用项目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各种图像;承租人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相邻承租方的正常经营和相邻权,承租人使用房屋期间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略).承租人违反上述第六、七、八、九(十)项约定,视同承租人违约,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作为承租人(略)的(略)将立即下发书面通知限期立即(略)改,如承租人拒绝(略)改或限期未(略)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直至完成(略)改,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拒不(略)改逾期(略)日含的,视同承租人严重违约,委托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收回该房屋,不予(略)承租人任何装修补偿、改造费用。(略).出租期内如承租人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发书面(略)改通知后仍不予(略)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或人身损失的,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承租人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承租人出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略)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不予返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如造成委托方损失或法律纠纷,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略).出租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延期缴纳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等费用,否则视同承租(略)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直至承租人缴齐拖欠的出租费等费用,由此导致相关损失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人拒不缴齐拖欠的租金等费用逾期(略)日含的,委托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收回该房屋,不予(略)承租人任何装修(略).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改造出租房屋或其他情势变更因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照实际出租时间计算,不足(略)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略).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委托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承租人应在委托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交还房屋。承租人逾期不交,委托方将采取停水停电等管理措施,同时承租人需每天按中标合同日使用费标准的2倍(略)房屋使用费;逾期超过(略)日不含不交的,委托方将有权邀请公证部门自行予以清空该房屋并对房屋中的物品自行处置,无需向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或通过法律手段收回该房屋。(略).承租人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房屋,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委托方于上述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房屋现状交付给承租人;若因委托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出租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出租期不变;若因承租人原因推迟交房,则出租终止时间不予顺延,且以合同签订日作为房屋移交日计算出租费。《出租房屋(略)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按手印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承租人逾期十天不签合同或未缴齐费用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中标人须承诺配合经营资产所在地开发区、社区等单位进行社会综治、市容管理、文明创建、招商接待等方面工作。经营餐饮行业的中标人或商户需设置油烟净化设施,须做好污水过滤、油烟处理等工作,并按规定排放油烟;需严格按规定将餐饮污水排放至隔油池里,同时防止下水道堵塞,如出现堵塞,由中标人负责排除。(略).运营期内,经营资产及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商业楼单体内(略))的修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但非中标人原因引起的房屋主体结构(基础、柱、梁、板)的维修、房屋的屋顶漏水及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除外。(略).中标人逾期未(略)租金的,中标人按(略)天(略)违约金。如中标人无故延期超过(略)天仍未(略)租金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无偿收回资产,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略).《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改造、装修、装潢部(略)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或将房屋恢复至初始移交时原状,并将出租房屋在合同终止后(略)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略).合同期满前,承租人如参与竞价,应至少提前六个月按合同约定缴纳清空保证金,并签定相关承诺函;如不参与竞价,须承诺在出租期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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