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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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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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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4-04-1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关于公开征集武汉、汉川、仙桃等地区地材供应意向供应商洽谈的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略)公司全资(略)公司的物资集中(略),根据后续项目毛渣、碎石等(以下简称:地材)材料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地域优势”的地材意向供应商(以下简称:意向单位),根据后期施工路段需要,择优选择签订项目框架协议。签订项目框架协议的单位,经采购人比价后直接签订项目物资供应合同。现就洽谈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材料供应地区:武汉、汉川、仙桃等地;
2.可供应未筛(略)碎石、碎石、机制砂的生产厂家、加工厂家;可供应土方、毛渣、青砂的生产厂家、经销商。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征集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沪渝高速武汉至仙桃段沿线地区,途径武汉市蔡甸区、含汉川市、仙桃市等。
(二)地材暂定需求
四、质量指标
质量标准:符合项目设计图纸相关要求。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国家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略)(若为生产厂家则不受限制);
(二)土方、毛渣、青砂供应意向单位可为生产厂家、加工厂家及经销商;未筛(略)碎石、碎石、机制砂供应意向单位必须为地材生产、加工厂家,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2;
(三)无不良记录,且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及质量、安全事故;
(四)在中(略)上没有未执行完毕的案件;
(五)在央企、国企获得高等级信用评价')" rel="nofollow" style="color:blue;">信用评价的优先;
(六)具有近5年供应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业绩的优先。
六、洽谈方式(略)简介、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资料等扫描件(略)至(略),资料目录见附件3,经采购人核实确认后(略)洽谈邀请函,告知相关单位具体的洽谈时间、地点,安排洽谈会议;征集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未收到洽谈邀请函的单位将不在本次洽谈范围内,征集人不再就此说明原因。
洽谈内容包括出厂价、质量标准、提货方式、结算比例、(略)方式、税率、违约条款及其他合同中需要商定的内容。
七、(略)核实
采购人根据洽谈结果,就意向单位的产能、规模、产品质量及相关洽谈内容组织(略)核查,核查如有不实的直接取消项目框架协议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洽谈代表需携带企业公章、基本信息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
(二)洽谈代表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前来洽谈需携带本人基本信息((略));
(三)意向单位报价需综合考虑以下协议条款:
1.先货后款;
2.土方、毛渣、青砂按照按月(略)%的中间计量款,余下(略)%的材料款在本项目采购合同结算(略)完毕后三个月内(略);
3.未筛(略)碎石、碎石、机制砂按月(略)%的中间计量款,余下5%的材料款在本项目采购合同结算(略)完毕后三个月内(略);其中,结算方式为半年的承兑汇票;
各意向单位若对以上条款不响应,需加以说明。
(四)合作双方需充(略)地体现合作诚意,意向单位在报价时要有较明显的价格优势。其中未筛(略)碎石、碎石、机制砂洽谈价格将直接进入采购人的采购定标环节,双方通过洽谈确认的出厂价(不含税单价)为项目框架协议签订有效期内的唯一最终报价且不接受二次报价,意向单位的报价函需加盖骑缝章密封后在洽谈(略)开启。
洽谈双方对意向单位的报价具有保密义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湖北交(略)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p>电 话(略)
附件(请(略))
(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