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老百姓体育获得感,构建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公共体育(全民健身)设(略),创建“运动之城、赛事之城”,编制《温州市公共体(略)专项规划(全民健(略)专项规划)((略)—(略)年)》。该项目于(略)年3月(略)日完成中间成果审查,经修改完善,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略)年2月7日——(略)年3月8日(共(略)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编制研究对象主要指开展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设置的公共体育设施。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略)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温州市域范围,包含市辖区,瑞安、乐清、龙港三个县级市,以及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五个县,规划主要研究城市级公共体(略)。
第二层(略)城区范围,包含市辖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 (略),规划主要研(略))级公共体(略)。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为(略)-(略)年,其中近期至(略)年。
四、规划目标
以促进全民健身为重点,以落实体育用地为抓手,(略)结构为主线,构建层次(略)合理、功能完善(略)络化服务体系,推动温州“运动之城、赛事之城”建设,到(略)年温州市体育用地面积达到0.6平方米/人以上,把温州建设成为全民健身的典范城市。
五、规划理念
(略)城区结合温州山水地域特色和城市建设重点,规划建设环山(大罗山、景山、吹台山)登山步道、环河(温瑞塘河水系)沿江(瓯江两岸)健身步道,最终打造“5(略)钟到达健身步道+(略)钟到达街道级公共体育设施+(略)钟到达城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周末乐享休闲体育设施”的全时全龄健身新图景。
六(略)
城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多以独立占地为主(略))级公共体育设施可采取独立用地或复合利用两种形式。
1、城市级公共体(略)
温州市域范围规划(略)处城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其中(略)处为独立体育用地,(略)处为非独立体育用地,主要结合山体、水域、公园设置。
2(略))级公共体(略)
以社区生活圈为单位,形成(略))级公共体育设施为核心、以基层社区级公共体育设施为补充的,沿山沿河绿道为连接路径的均衡(略)结构(略)城(略))级公共体育设施。其中独立用地(略)处,复合设置(略)处,包括结合文化设施、公园绿地、商业空间、桥下空间等进行设置。
七、主要图纸
图1 市域城市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图
图2(略)城(略))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图(鹿城区)
图3(略)城(略))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图(龙湾区)
图4(略)城(略))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图(瓯海区)
图5(略)城(略))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图(洞头区)
图6(略)城(略))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图(略)城区)
图7(略)城(略))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图(略)城区)
图8(略)城(略))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图(略)城区)
公告地址:(略)>(略)站(***)
邮寄地址:(略)1号温(略)、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略)号温州市自然资(略)(请注明规划批前公告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温(略)((略))、温州市自然资(略)((略))
请关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公告之日起(略)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温(略)或温州市自然资(略),我们将充(略)考虑收到的意见和建议。
温(略)
温州市自然资(略)
(略)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