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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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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然居公租房商业用房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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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3-2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潇然居公租房商业用房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名称:潇然居公租房商业用房经营权转让项目法人:(略)租赁(略)项目地址:(略)审批单位信息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略)代理机构(略):安徽合肥公共(略)项目见证时间(略)-(略)-(略)公告正文潇然居公租房商业用房经营权转让公告项目名称潇然居公租房商业用房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略)BFLCJ(略)转让方合肥市住房租赁(略)转让方承诺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略)性和准确性负责。交易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略)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电子交易(略)电子交易(略)电话(略)电子服务(略)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略)电话(略)-(略)公告期限公告期(略)年3月(略)日9(略)始至(略)年4月(略)日(略)止。一、转让标的情况转让标的层数结构面积(㎡)转让期限(年)转让底价((略)年)交易保证金((略))潇然居公租房商业用房经营权1-3层框架约(略).(略).(略)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说明(略).本项目标的位于合肥市庐阳区淮北路与金池路交叉口西北(略),具体区域及范围由意向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了解确认。2.标的权属情况:标的房屋有不动产权证。转让标的无权属纠纷,转让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经营权转让证明,方便受让方(略)相关证照。3(略)合同已到期,根据(略)走访和商户的实际情况,本项目存在部(略)有继续承租意向的商户暂未清空搬离,本项目成交后商户搬离、房屋交(略)负责协调处理。成交后受让方若与有续租意向的商户签订合同,需给予该部(略)商户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租金不得高于原合同的租金标准,具体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转让价款(略)及履约保证金1.转让费用(略):转让费用每6个月(略)一次,前三年转让费用为成交价,自第四年起,每年转让费用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先(略)后使用。首期转让费用在合同签订后(略)日内一次性缴纳,下一期转让费用须提前(略)日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项目提供免转让费用装修期3个月(包含在转让期内)。注:受让方转让费用全额缴至转让方指定的市财政专项账户;受让方须至转让方处开具安(略)缴款通知单后,通过(略)POS机刷卡缴纳或至银行(略)对公转款。缴费完成后可在安徽省财政电(略)开具非税收据。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转让费用,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合同签订前)提交。经营权用途要求1.本次转让标的可经营便民农贸市场、超市(略)、药店、鲜花、水果、美容美发、通信服务、服装店、汽车美容、银行等服务周边社区居民的行业。除上述业态外,受让方若经营其他业态须主动向转让方及主管部门报批,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2.转让期内,受让方经营标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受让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开展经营活动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1.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由意向方在竞价文件中承诺,评审过程中由评审委员会(略)查询):(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略)(***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信***)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3)在“信***)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意向受让方具有满足以下条件的商业经营业绩:(1)累计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略)㎡;(2)单个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期在(略)年(略)月(略)日后;(3)业主(或合同甲方)评价履约良好或优秀的评价反馈;(4)经营业态须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三种业态:便民农贸市场、超市(略)、药店、鲜花、水果、美容美发、通信服务、服装店、汽车美容、银行。4.意向方受让方拟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不少于3年的商业经营业绩。(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竞价。三、转让要求经营期要求1.标的房屋以现状交付,意向受让方应在(略)踏勘标的房屋,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转让方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房屋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本项目标的房屋面积为产权证上登记面积,若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但符合测绘误差范围的,不调(略)成交总价,不影响合同履约。3.转让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托管经营等名义)(略)体转让、出借标的房屋。如因经营需要,受让方(略)部招商,受让方与第三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截止期限不得超过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合同截止期限,且不得发生二手以上(含)出租或转包转租行为。受让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真实、完(略)的报转让方备案。转让期内,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各种纠纷须由受让方自行协调解决。转让方有权对招商合同进行检查,如有违反或超出本项目公告和合同的条款,或拒绝接受转让方检查或签订的招商合同未提交转让方备案,均视为受让方违约。4.转让期内,受让方负责标的房屋日常安全的一切管理工作并承担标的房屋在转让期间发生的(略)络)、垃圾清运、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标的部(略)房产因水、电户表不能独立(略)代为收(略)征收上述未列出的与本次经营有关的费用,也均由受让方承担。5.转让期内,受让方对标的房屋进行统一装修(略)相关规定,装修及施工方案书面报转让方审批后方可实施,装修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及门厅、卫生间、楼梯、楼道等全部使用的公共区域。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并保证建筑的安全性,改造、装(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略)。标的房屋的装修、装潢、改造工作及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安全,受让方应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责任。受让方装潢和使用房屋不得损坏转让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装修和使用房屋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6.房屋现状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如不能满足后期经营需要,受让方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或改造申请,改造费用、安全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改造后无偿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期满后无偿移交转让方。7.转让期内,受让方应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工作,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具。标的房屋中所有的电路、消防、水泵、烟感、喷淋等设施安全及检验工作由受让方安排专人负责。如受让方未按照安全生产规定装修和改造,造成人身、财产安全损失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8.受(略)、开发区、社区等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社会综治、市容管理、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所有招商或租赁合同须按规定做好备案。9.转让期内,标的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修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但非受让方原因引起的房屋主体结构(基础、柱、梁、板、房屋的屋顶漏水)的维修除外。(略).受让方须接受标的房屋所在小区物(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物业费标准以物业服务合同价格为准。(略).受让方在项目转让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略)重大事件需要更换的,须报转让方审查和备案。(略).受让方单方面不履行合同、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终止的或者合同期满后转让方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房屋的,受让方应在(略)日内将全部房屋清空后归还转让方,受让方逾期归还的,除须按最后一期转让费用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转让费用外,每迟付一天应按(每半年期应缴转让费用的(略)之三)天的标准承担违约金。受让方投入的所有改造装修、装潢无偿归转让方所有和使用,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受让方拒不归(略)申请强制执行。(略).受让方逾期未缴纳转让费用的,除须补交转让费用外,每迟付一天应按(每半年期应缴转让费用的(略)之三)天的标准承担违约金。如受让方延期超过(略)日仍未缴纳转让费用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房屋,受让方应承担所有违约责任。(略).转让期满如受让方未发生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若受让方单方面违约且拒不(略)改的或违约金累计达到履约保证金的(略)%及以上时,受让方接到转让方的通知后不能立即(略)违约金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略).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略).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经营权转让合同》。四、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参与前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略)电子服务(略),首次(略)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略)兼容的(略),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略)办事指南。2.意向受让方查阅公告后,如参与本项目,则须(略)电子交易(略)在公告期限内完成“交易信息填写”,并编制加密竞价文件并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3.参与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略)-(略),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略)(非项目咨询)。交易保证金交纳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形式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达本项目本次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意向受让方账号转出。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合肥市(略)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略)账号(略).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合肥市(略)将从交易保证金查询(略)中查询交易保证金信息,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3.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略)或子公司代交交易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的,交易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的,评审不通过。注意事项(略).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意向受让方参与后续项目竞价时,注意勿将交易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2.如本项目前次成交失败,转让方退还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重新参与竞价的,须向本项目重新公告对应公布的交易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无效。须递交的竞价文件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资料)意向受让方应根据要求制订竞价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2.(略)或法定代表人(略);3.承诺函(包含意向受让方信用良好承诺等);4.意向受让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房屋租赁合同或经营管理合同均可);(2)对应的项目履约良好(或优秀)证明(须加盖该业绩业主单位公章)。注:①若提供的业绩合同未能明确反映出本公告所要求内容的(如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合同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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