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浏阳(略)文华村梅和至柏树组路(略),招标人为浏阳(略)文华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略)名称:浏阳(略)文华村梅和至柏树组路(略)。
2.建设地址:(略) data-index="8">3(略)规模:本项目为浏阳(略)文华村梅和至柏树组路(略),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罩面处理,路面宽 4.0m,路基宽 5.0m。主要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和路面标线,具(略)量清单和图纸内容为准。
4.工期(略)日历天。
5.质量要(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6.控制价')"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控制价(略).6(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已入库浏阳市国有投资(略)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略)或(略)施工企业库)。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略)或(略)施工总承包(略)级以上(含(略)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必须(略)或(略)专业(略)级以上(含(略)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付款方式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略),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及答疑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略):
1.(略)时间(略)年4月1日至(略)年4月8日(上午9(略)--(略),下午1(略)--5(略),节假日除外);
2.(略)地址:(略)4号栋二楼(商业(略);
3.(略)须携带材料的复印件并(略):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略)明;③ (略)(如有)。
八、投标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要求
1.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内包含报价等相关资料,并(略)及签字。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相关资料的,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满足三家或三家以上单位或个人(略)后,符合条件方可开标。
开标时间(略)年4月(略)日上午9(略)。
开标(略)二楼会议室。
注: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十、联系方式
招标(略)文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浏阳(略)文家市村文华村
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略)
地址:(略)4号栋二楼(商业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浏阳(略)文华村村民委员会
(略)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