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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4-03-2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资金收付中心机关楼前场地整治工程招标公告(2024-YKXXTX-G3003)(第1包)。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机关楼前(略)
二、项目编号:(略)-YK(略)T(略)-G(略)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略)机关楼前(略)。
2.建设地址:(略)3.采购内容及(略)主要包括(略)机关楼前拆除破损沥青路面及停车位,(略)修排水(略),修复破损井盖,铺设沥青约(略)平方米等,详见(略)量清单。
4.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略)日历天内完成。
5.质量(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略)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6.保修要求:保修期(略)质量管理条例》((略)年(略)月7日修订)执行。
7.谈判范围:谈判文件、设计(略)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略)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略)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中标方须(略)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施工期间的垃圾清运、(略)清洁和交付时(略)复(略)验收及质保服务;提供竣工图纸、相关说明资料、用户手册、操作规程等。所有使用材料的留样、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等必须齐备并作为验收移交资料(投标时不需要,验收时提供)。施工过程中施工方需按国家或行业建设标准进行施工材料取样检测,相关检测费用由施工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最高投标限价(略).(略)(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建(略)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略)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略)。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5.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2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入围法”。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本采购项目公示起, 向采购人联系进行(略)。
(一)(略)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略)年4月1日起至(略)年4月3日((略)—(略), (略)—(略))(北京时间)。
(二)(略)方式:自本采购项目公示起, 供应(略)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略)电子(略)方式递交(略)资料,(略)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略)名称;(略)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略)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略)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略)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略)招标文件')"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略)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略)n>。
(三)(略)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后两者不需要提供)。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法人(略)(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略)复印件)。
4.投标人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信用查询记录,重点查询企业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四)发售方式:采购方联系人将采(略)量清单(略)至(略)供应商电子(略)。
(五(略)上发布及(略)通知方式。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已(略)给投标人(略)登记的联系(略)的澄清为准。投(略)上发布和(略)通知的采购相关信息,自行查阅,如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span>
电 话:(略)-(略)、(略)
邮 箱: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8日9时(略)(略)至9时(略)(略)(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略)湖北省武汉市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采购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将拒收。
9.4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须携带其(略)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须携带其(略)原件和授权证明材料原件。
十、监督:
采购管理办公室:李助理
联系电话:(略)-(略)
纪检监督:丁干事